新疆养殖种地政策
新疆养殖种地政策概述
新疆地区的养殖和种地政策主要侧重于吸引内地人口迁移到新疆,鼓励他们在当地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种地政策
1新疆某建设兵团的团场对于愿意迁移到新疆的内地农村人口提供了以下优惠政策:
落户政策:
必须是内地农村人口。
必须是自愿将户口迁入新疆。
户主年龄必须在18至35周岁之间。
必须来团场种地。
住房政策:
农场分配一套独院房子,半装修,总价25万元。
第一年补贴房屋4万元,第二年补贴6万元,第三年补贴8万元。
剩下的7万元需要按规定的比例逐年还清。
这些住房政策是建设兵团所属的团场各自制定的特殊优惠政策,并非国家补贴。
土地承包政策:
根据家庭人口计算分配土地。
例如,一个三口之家可以承包 亩新垦的半沙半土质土地。
土地有灌溉设施,属于高标准耕地,主要用于种植 、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
其中有8亩地可以用于种植蔬菜水果作物,养猪养鸡等,但不能用于建工厂、栽种杂木等非农用途。
养殖政策
2和3养殖方面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用地政策:
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养殖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
新建畜禽养殖设施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
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
环保政策:
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
其他畜禽品种和详细情况需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贷款政策:
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符合担保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降低担保费用,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
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生猪、牛羊等畜禽活体抵押贷款业务正在试点开展。
良种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资金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对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
具体的良种补贴政策可能因年份和国家政策调整而变化。
资源化利用政策:
国家和省里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机肥推广项目,有关资金已经下拨到有关县(市、区),由各地组织实施。
具体的资源化利用政策可能因年份和国家政策调整而变化。
其他政策:
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畜种的养殖场户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政策性保险。
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可享受用水、用电优惠扶持政策。
种养结合的好处
3种养结合模式具有以下好处:
实现产业快速发展:
- 通过种养结合,可以实现养殖和种植产业的共同发展,提升农业产业的整体效益。
解决粪污处理难题:
- 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如果不加以利用,会成为环境污染的主要。通过种养结合,可以将这些粪污转化为有机肥,减少环境污染。
适度规模种养解决农业面源污染:
- 通过适度规模的养殖和种植相结合,可以有效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