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水土养殖政策最新消息
甘肃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甘肃省水利厅坚持将水土保持作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有效手段,持续推进流域系统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19年以来,甘肃省黄河流域通过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4341平方公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以及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均取得了显著进展。新建和除险加固的淤地坝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规范和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甘肃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体系。2023年,甘肃省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修订完善了《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这些举措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在治理模式上,甘肃省采用了“五子登科”建设思路,即“山顶戴帽子、坡上挂果子、山腰系带子、山坡穿裙子、沟里穿靴子”,实施了包括坡耕地改造、经济林草种植、沟道滩岸和塬面防护、田间道路建设和封育保护在内的五大工程,建立了立体防治体系。
同时,甘肃省积极探索“梯田+”特色农业产业样板,如“梯田+马铃薯”、“梯田+中药材”、“梯田+草畜”、“梯田+花椒”等,实现了水土保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
养殖项目占用耕地政策收紧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对养殖项目的用地政策进行了全面收紧。根据该通知,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这一政策的变化意味着,今后养殖项目不再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即使是少量且能补划也不行。对于占用一般耕地的养殖项目,也需要经过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所有设施农业用地都需要通过“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上图入库,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
尽管新政策对农民建设养殖场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但对于政策出台前已经建设完成的养殖场并不会“一刀切”地强制恢复为耕地。
甘肃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及其后续扶持
“十三五”期间,甘肃省共建成集中安置区1731个,安置住房 万套,成功安置了 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并基本实现了产业扶持全覆盖。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综合性扶贫措施,旨在通过搬迁解决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贫困问题,并通过产业、就业、培训、教育、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帮扶措施,帮助搬迁群众实现稳定脱贫。
甘肃省在易地扶贫搬迁后的扶持主要涉及产业、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在产业方面,根据不同安置类型,提供相应的支持,如种养业、利用国有农林场安置、依托城区和园区安置以及依托旅游景区安置。在就业方面,加强劳务输转、技能培训,开发公益岗位,建设扶贫车间。在社区融入方面,通过建立党组织和服务体系,确保搬迁群众遇事有人管、困难有人帮、诉求有回应。
脱贫攻坚胜利后,甘肃省继续在社区融入和产业就业发展上发力,促进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做到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并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努力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