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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养殖用地政策最新

2025-02-14 10:34:23 次浏览

夏邑养殖用地政策最新

以下是关于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养殖用地政策的最新信息:

政策概述1. 政策变化

  • 、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设施农业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对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全面收紧。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1. 用地审批

    • 计划养殖者需持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及用地协议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 乡镇政府会同区国土、农业、畜牧、环保等部门对项目用地进行现场踏勘,符合规定要求的,由乡镇政府报区政府审批。

    • 经区政府批准后,计划养殖者方可建设生产设施用地,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初验符合设计要求的,国土部门向经营者颁发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计划养殖者方准建设附属设施用地。

  2. 支持政策

    • 国土资源部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 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实际案例- 商丘夏邑县有一个30亩的畜牧养殖用地经营权出租的例子。该地块猪舍面积8500平方米,为楼层式养猪场,全自动化设备,工商环评手续齐全,可扩建面积约10亩。这说明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夏邑县存在合法的养殖用地经营案例。

根据最新的政策和实际案例,夏邑县的养殖用地政策主要强调了对耕地保护的严格要求,同时提供了明确的审批流程和支持措施。计划在夏邑县从事养殖业的个人或企业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政策规定,确保用地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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