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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生猪养殖政策最新规定

2025-02-13 10:57:41 次浏览

淄博生猪养殖政策最新规定

以下是淄博生猪养殖政策的最新规定:

用地政策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养殖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新建畜禽养殖设施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具体详情需要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

环保政策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其他畜禽品种和详细情况需要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贷款政策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为符合担保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降低担保费用,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生猪、牛羊等畜禽活体抵押贷款业务正在试点开展,需要咨询当地金融部门。

良种补贴政策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在山东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对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2022年的良种补贴项目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资源化利用政策2021年,国家和省里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机肥推广项目,有关资金已经下拨到有关县(市、区),由各地组织实施。后期情况需要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其他政策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畜种的养殖场户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政策性保险。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可享受用水、用电优惠扶持政策。

生猪养殖项目环评管理服务

根据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通知,为了进一步优化环评管理,服务生猪规模养殖项目,实行“一对一服务”、“全流程指导”,帮助企业少走弯路,推进生猪绿色养殖发展。对年出栏量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

稳定生猪生产的措施根据2019年发布的《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淄博市计划到2022年生猪出栏量达到82万头,确保猪肉市场供应稳定。同时,到2022年,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8%左右,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到2025年,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信贷支持和其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的贷款贴息政策,贴息范围由流动性资金拓展到建设资金。暂时将能繁母猪保险保额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险保额增加至800元,并将非洲猪瘟扑杀纳入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保障范围。

具体的政策细节可能随着时间推移而有所调整。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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