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猪养殖政策通告
安徽省生猪养殖政策通告
一、政策背景
安徽省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生猪养殖业的发展,特别是在应对市场供需变化和疫情影响方面,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以下是近年来安徽省在生猪养殖方面的主要政策通告:
二、具体政策内容
财政扶持政策 - 专项资金支持:安徽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生猪调出大县规模化养殖场(户)的临时性生产救助。
资源化利用资金:安排1亿元用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
小型屠宰企业补助:安排1000万元补助小型屠宰企业开展非洲猪瘟自检。
金融和保险支持 - 信贷担保服务:安徽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发挥政策性功能,为发生过疫情及扑杀范围内的养猪场(户)提供便利、高效的信贷担保服务。
- 保险政策:继续落实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做到愿保尽保;21个畜牧大县加快组织落实育肥猪保险政策。
疫情防控措施 - 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落实疫情监测排查报告、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生猪运输等现行有效防控措施。
疫情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发现生猪异常死亡,要及时进行检测。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随意丢弃和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故意制造谣言干扰生产和防控等违法违规行为。
生产与供应保障 - 调整养殖结构:加快发展投入成本低、生长周期短、饲料转化率高的肉鸡、肉鸭和蛋鸡生产,重点推动家禽养殖大市转型升级。
肉牛、肉羊快速育肥:大力推行肉牛、肉羊快速育肥,积极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猪肉收储和投放:做好猪肉收储和投放工作,保障市场供应。
用地政策 - 养殖设施用地: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养殖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
- 多层建筑允许: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
环保政策 - 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
贷款政策
信贷担保服务: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符合担保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降低担保费用。
- 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生猪、牛羊等畜禽活体抵押贷款业务正在试点开展。
良种补贴政策 - 良种精液补贴:对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
资源化利用政策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机肥推广项目,有关资金已经下拨到有关县(市、区),由各地组织实施。
其他政策 - 政策性保险: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畜种的养殖场户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政策性保险。
- 用水、用电优惠: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可享受用水、用电优惠扶持政策。
三、政策执行与监督
严格执行:各市、县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出台扶持生猪生产政策,并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生猪养殖行业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保障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的稳定。
四、
安徽省在生猪养殖方面采取了多方位、多层次的措施,旨在解决生猪养殖中的各种问题,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养殖户和相关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积极申请和利用这些政策,提升自身的养殖水平和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