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养殖生猪补贴政策
规模化养殖生猪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
所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均可享受补贴。需要注意的是,补贴仅针对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猪。
补贴标准对于每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可以获得每头80元的补助。这一补助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承担60元,地方财政承担20元。
补贴发放方式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直接拨付到养殖场(小区)。如果暂时不具备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条件,也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兑现补贴资金。
补贴申报及拨付程序1. 县级填报,统计核查 - 当发现病死猪时,养殖场(小区)需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及时填写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由养殖场(小区)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双方签字确认。
- 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登记表进行汇总审核,每月5日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将上月统计表逐级上报。
省级汇总,审核把关 - 省、市两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分别对市、县两级汇总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把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终审确认无误后,分别于每年6月15日、11月30日前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将统计表上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补助资金拨付 - 财政部根据农业农村部汇总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和中央财政负担比例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资金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后按程序逐级下拨至县级财政部门。
其他相关政策1. 养殖补贴政策标准 - 对于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每头补助50元。这一补助必须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
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
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
贷款贴息政策 - 根据《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积极为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
鼓励将猪舍等地上附着物、生猪等作为反担保措施。
对在保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场户实施展期担保,并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无还本续贷。
对单户养殖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
对于2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之间的担保项目,可纳入“双控”考核范围,并可按规定享受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
通过这些政策,政府旨在支持和鼓励规模化养殖生猪,提高养殖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养殖户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