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养殖业政策
靖远县奶牛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政策
靖远县为了促进农民增收,加快草食畜牧业发展,制定了专门的奶牛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奶牛养殖业的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扶持方式和政策1. 用地政策:奶牛规模养殖场(区)用地按农业用地进行审批和分类管理。需要流转土地的,由乡镇和土地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并办理相应的用地手续。
贷款支持:优先安排发放贷款,最大限度支持奶牛养殖业的发展,并在贷款时限上给予放宽。
保险政策:将奶牛保险纳入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建立奶牛重大疫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政策性保险制度。
费用减免:相关部门对奶牛规模养殖场(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一律减免。电力部门按照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供应用电。
良种补贴:免费提供奶牛良种补贴项目所列冻精,并优先享受国家农机具补贴政策。
技术服务:成立“靖远县奶产业发展技术服务小组”,聘请省内外专家,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
项目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有关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奶牛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优先给予项目支持。
招商引资: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享受当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奖励条件申请奖励的奶牛养殖场(区)需符合以下条件:
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近期无重大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具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遵守相关规定。
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符合相关管理条例和规范。
奖励标准1. 奶牛存栏量在300-499头的标准化规模奶牛场,给予50万元扶持奖励。
奶牛存栏量在500-999头的标准化规模奶牛场,给予100万元扶持奖励。
奶牛存栏量在1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奶牛场,给予200万元扶持奖励。
乡(镇)政府通过引导鼓励,在所属辖区内每新建一个千头奶牛养殖场(小区),给予乡(镇)政府3万元奖励。
奖励对象的确定扶持奖励对象通过考核评价确定。考核评价工作由县农牧局组织开展,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奖励资金管理奶产业发展扶持奖励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公开操作,实行公示公告制、报账制等有效的监管制度。
靖远县农业保险政策
靖远县还制定了详细的农业保险政策,以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农民的收益。具体政策包括:
参保对象靖远县的农业保险政策覆盖了多种农作物和畜禽品种,包括中央财政补贴品种、省级财政补贴品种、市级财政补贴品种和县级财政补贴品种。
补贴品种、保险金额、费率及补贴比例各种保险品种的保额、费率及补贴比例严格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执行。具体品种包括马铃薯、玉米、能繁母猪、奶牛等中央财政补贴品种,苹果、中药材、肉牛、肉羊等省级财政补贴品种,枸杞、瓜类、黑毛驴等“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以及香水梨、水稻、 等县级财政补贴品种。
保险期限养殖业保险责任期间为一年,种植业保险责任期间自保险作物苗齐后起,至成熟收获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造成的损失。对于因高传染性疫病导致的强制扑杀,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理赔程序1. 出险报案:农户或投保人在保险标的受灾后直接拨打承保机构服务热线电话报案。
- 查勘定损:保险承办机构会同行业专家、乡村代表组成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