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养殖户政策
准格尔旗养殖户相关政策概述
准格尔旗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决策,出台了一系列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以下是针对养殖户的主要政策:
支持牛羊产业集群发展
奶山羊养殖:建立种羊繁育基地,开展良种繁育和人工授精技术推广,支持建设规模化养殖场。
多胎多羔肉羊产业:对旗内户籍农户新引进肉羊种公羊的,每只按引进资金的50%给予补贴;新引进基础母羊的,每户引进50只以内的,每只按引进资金的30%给予补贴;引进超出50只的,超出部分按引进资金的10%给予补贴;每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肉牛品种改良:鼓励引进优质纯种繁殖母牛,加强肉牛人工授精站点建设,推广优质肉牛冻精冷配技术。
优质奶牛肉牛扩群增量:引进以安格斯、西门塔尔为主要品种的优质肉牛和基础母牛,鼓励引进优质奶牛,扩大养殖规模。对新建草原红牛纯种能繁基础母牛存栏达到20头以上的保种选育场,每头能繁基础母牛按引进资金的40%给予保种选育补贴,每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加强养殖配套设施建设
棚圈建设补贴:对农户新建棚圈达到设计标准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补贴。对于人畜分离、集中联建养殖达到10户以上的,棚圈按照总体工程审定价格的70%给予补贴,每处最高补贴不超过400万元。对已建成未达到标准化要求的棚圈进行改扩建且经验收符合标准的,最高补贴不超过改扩建投资部分的50%,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新建草棚饲料库每平方米补贴150元,新建青贮窖每立方米补贴100元,新建生产用房每平方米补贴500元,新购置机械化挤奶和TMR设备(自动草料投放一体机)按总投资50%给予补贴。
智慧牧场建设:鼓励建设智慧牧场,实行智能化管理。
基础设施配套:对大型龙头企业(包括旗人民政府所属国有企业或者合资企业等)在旗境内建设养殖场的,按照旗人民政府与养殖企业签订协议执行。
推进养殖业全产业链条发展
饲草保障:引导鼓励种植紫花苜蓿等优质牧草,降低养殖成本,按牧业年度存栏数,给予养殖户饲草补贴,每头牛每年补贴100元,每只羊每年补贴10元。
疫病防控:落实强制免疫政策,倡导推广政府购买防疫服务。
农畜产品精深加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延伸产业链条,发展精深加工。
科技服务创新平台建设:旗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支持科技服务创新工作,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研发、重点课题攻关。
设施农业补贴
新建标准化日光温室、新建冷棚或双层冷棚:按照每栋不超过实际造价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标准化育苗中心建设:对新建年育苗能力超过300万株(穴盘每穴双株的按1株计算)、采用集约化穴盘育苗的标准化育苗中心,按照其建设费用50%给予补贴。
政策性养殖保险
保险种类:包括育肥猪和种猪保险。
保费承担:保费由国家、自治区、市、旗四级财政按比例补贴,养殖户、养殖企业只承担10%的费用。
试点推广:目前在十二连城乡、大路镇、布尔陶亥苏木进行试点推广,接下来将在全旗铺开。
准格尔旗出台的这些政策旨在支持养殖户发展牛羊产业集群,加强养殖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养殖业全产业链条发展,并提供设施农业补贴和政策性养殖保险。这些政策将帮助养殖户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推动现代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