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养殖政策最新出台消息
天津养殖政策最新出台消息
以下是关于天津养殖政策的最新消息:
中央一号文件对养殖业的支持根据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是与养殖业相关的要点: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粮食产量保持在 万亿斤以上。
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支持发展高油高产品种。
适当提高 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
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以及稻谷补贴政策。
扩大油菜面积:支持发展油茶等特色油料。
加大糖料蔗种苗和机收补贴力度。
加强“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基地建设: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稳定牛羊肉基础生产能力。
支持深远海养殖:开发森林食品。
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多渠道拓展食物,探索构建大食物监测统计体系。
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和耕地非法取土。
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取消各地对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
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支持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
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完善联合研发和应用协作机制,加大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开展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推动生物育种产业化扩面提速。
大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
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多品种联动调控、储备调节和应急保障。
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消费监测分析。
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支持东北地区发展大豆等农产品全产业链加工:打造食品和饲料产业集群。
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种养循环模式。
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
创新支持粮食安全、种业振兴等重点领域信贷服务模式。
强化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
推广科技小院模式: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专家服务农业农村。
天津市稳定畜牧业生产规模根据天津市的政策,以下是关于天津市稳定畜牧业生产规模的具体措施:
合理规划畜牧业布局:在环城四区保持现有畜禽养殖规模,不再扩大发展;在外围五区和滨海新区,以大型养殖企业为龙头,以适度规模养殖场为主体,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稳定畜牧业生产规模:综合研判各畜种养殖实际,进一步确定"十四五"期间,全市生猪存栏稳定在150万头至170万头之间,奶牛存栏稳定在10万头左右,肉牛、肉羊存栏分别达到15万头和40万头左右,蛋鸡存栏保持在1200万只至1400万只之间。
积极构建现代养殖体系:支持农垦康嘉等4个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引进大型养殖项目落户天津,服务推动13个大中型生猪养殖项目加快建设;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生猪良种补助等政策,改善设备条件,推动中小养殖场提质增效。
养殖补贴政策根据2019年的政策,以下是关于养殖补贴的具体标准和申报流程:
养羊补贴标准:300-499只规模补贴15万。
养牛补贴标准:养殖奶牛300-499头规模补贴80万;养殖肉牛100-299头规模补贴30万。
养殖补贴申报流程:养殖户需要向当地的农业行政部门申请备案;需要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要建立养殖档案。
天津市政府在养殖政策方面提供了多种支持和补贴,旨在稳定畜牧业生产规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养殖户可以参考上述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申请相应的补贴和支持,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