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高阳县养殖政策
河北保定高阳县养殖政策
以下是关于河北保定高阳县养殖政策的相关信息:
1. 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
根据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高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以下是主要的政策要点:
指导思想:促进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
划定原则:坚持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统一,调整和优化畜禽养殖结构,综合治理现有养殖场污染。
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
- 生猪养殖场常年存栏100头以上; - 奶牛养殖场常年存栏50头以上; - 肉牛养殖场常年存栏50头以上; - 肉羊养殖场常年存栏200只以上; - 蛋鸡养殖场常年存栏2000只以上; - 肉鸡养殖场常年存栏3000只以上; - 养兔场常年存栏300只以上; - 养狐(貉、貂)场常年存栏300只以上; - 养鹿(鸵鸟)场常年存栏50只以上。
禁养区:禁止从事规模畜禽养殖,对现有的规模养殖场限期迁出或拆除。
限养区:禁止新批新建规模养殖场,对于原有规模养殖场限期建设环保设施。
适养区:禁养区、限养区范围以外的区域为适养区。
2.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治理目标
2016年底以前完成对禁养区现有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搬迁、关停和拆除工作。
鼓励引导广大养殖户由传统的分散养殖向规模养殖转变,新建的养殖场(小区)环保设施建设要同步进行。
3. 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关闭搬迁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实际情况,对整治过程中确需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进行损失评估,并由县政府予以补偿。
实施搬迁安置用地选址要科学,并按照土地管理相关法规简化手续、统筹办理。
4. 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出关停、搬迁和整治措施。
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拓宽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资金筹集渠道,建立完善的财政保障体系,多渠道筹集治理资金。
广泛宣传,公众监督: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
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各单位要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全力协作,形成强大合力。
河北保定高阳县的养殖政策主要通过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来控制畜禽养殖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同时鼓励养殖户向规模养殖转变,并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建设。政府还提供了相应的补偿措施和支持政策,以确保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