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羊异地养殖政策规定
东山羊异地养殖政策规定
东山羊作为一种珍贵的畜牧资源,其异地养殖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对东山羊异地养殖的相关政策进行的详细解答。
一、养殖用地政策
农用地管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分类管理: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上述组织或个人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农用地转用审批: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养殖许可和管理
土地使用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4号)文件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文件规定,进行山羊规模化养殖用地,必须到土地规划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山羊规模养殖场(户)无论哪一种都须先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核准山羊养殖场、合作社(或公司)的名称,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第7号)有关规定,规模养殖、供种企业必须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否则不能进行种畜禽场的验收与经营。
三、养殖技术要求
场址选择:
场址的地势、交通、通信、水源、能 防疫隔离条件良好;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隔离区、无害化处理区等分开;种山羊舍布局合理,并按照不同生长阶段合理设定各类功能羊舍;种山羊舍的建筑设计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良好。
羊舍建筑及其布局:
羊舍的建设必须给山羊创造一个舒适的环境,避免不良气候的影响。要因地制宜,取材方便,坚固耐用,经济适用,方便管理。
饲草准备:
根据羊场附近的地形与饲草生长情况做好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
四、引种注意事项
技术人员实地调查:
引种前要有技术人员到引种地做好实地调查,并进行慎重的个体选择,搞清羊的血缘关系。
适应性和防疫制度:
引种时要了解引入山羊品种的特点及其适应性和所在地区的气候、饲料、饲养管理条件,以便确定引种后的饲养措施。要严格执行防疫制度,切实加强种山羊的检疫,严格实行隔离观察,防止疾病的传入。
饲养管理和适应性锻炼:
引种第一年是关键性的一年,应加强饲养管理,要做好引入种山羊的接运工作,并根据原来的饲养习惯,创造良好的饲养管理条件,选用适宜的日粮类型和饲养方法。在调运过程中,为防止水土不服,应携带原产地的饲料供羊在途中或到达目的地时使用。要根据引进种山羊对环境的要求,采取必要的降温或防寒措施。
五、国家支持政策
允许使用耕地养猪:
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取消禁养区: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