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山东莒县养殖有什么政策

2025-02-10 10:40:18 次浏览

山东莒县生猪养殖相关政策

一、生猪养殖新政策

莒南县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印发了《莒南县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实施方案》,主要目的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挖掘生猪生产潜能,遏制生猪生产下滑势头,保障市场供应。

  1. 良种补贴 - 对养猪场(户)引进良种猪每头给予1000元补贴。

  2. 生态环保发展方向

    • 对新建并通过市级标准化验收的生态环保养猪场予以奖励。

      • 每栋新建生态环保猪舍(猪舍面积800平方米以上)奖励20万元,每个新建生态环保养猪场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 保险政策完善 - 提高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保额。

    • 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元增加至12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元增加至800元。
  4. 畜禽禁限养管理规范 - 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和超划的禁养区。

    • 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
  5. 养殖用地保障 - 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生猪养殖生产。

二、奖励补助范围和标准

  1. 新建设养猪场 - 新建设且符合标准要求的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养猪场。

    • 基本要求包括占地10亩以上,栏舍总面积800平方米以上,土地使用符合规定,取得相关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并在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系统备案。
  2. 奖励标准 - 对新建设并通过市级标准化验收的生态环保养猪场予以奖励。

    • 每栋生态环保猪舍(猪舍面积800平方米以上)奖励20万元,每个新建生态环保养猪场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 申报验收程序 - 养猪场向所在镇街(园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提出验收申请。

    • 镇街(园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到现场验收,签署验收意见报送至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和县财政局组成复核组,进行检查并签署复核意见。

三、良种猪奖励补助

  1. 补助范围 - 对莒南县养猪场(户)购买良种猪按照每头1000元予以奖励补助。

  2. 奖励补助流程 - 养猪场(户)购买良种母猪(公猪)后,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到镇街(园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申报。

    • 通过审核后,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部门通过“一本通”的形式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手中。

四、能繁母猪补贴

  1. 补贴标准 - 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

  2. 补贴实施 - 通过详细统计和公示,确保补贴的真实性和公平性。

    • 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部门通过“一本通”的形式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手中。

五、其他相关政策

  1. 对虾养殖补贴 - 对虾每亩补助160元,以每亩80000尾计算,每户最高规模补贴8000元,最高补贴50亩。

  2. 罗非鱼种苗补助 - 池塘养殖罗非鱼,每亩补助120元,以每亩2000尾计算。

  3. 渔用柴油涨价补贴 - 渔业柴油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强渔惠渔政策。

莒南县针对生猪养殖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良种补贴、生态环保养猪场奖励、保险政策完善、养殖用地保障等,旨在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还有针对能繁母猪和其他水产养殖的补贴政策,全面支持当地养殖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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