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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养殖养鹅用地最新政策

2025-02-10 10:40:13 次浏览

河南养殖养鹅用地最新政策

以下是关于河南省养殖用地的最新政策信息: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规定,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对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全面收紧。该通知明确指出,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具体要求1.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的政策彻底禁止了养殖项目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即使少量且能补划也不行。这意味着,任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养殖项目都必须拆除,没有其他选择。

  1. 严格控制一般耕地使用:对于占用一般耕地的养殖项目,政策也变得更加严格。所有养殖项目都需要经过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2. 上图入库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设施农业用地必须通过“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上图入库,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未上图入库的项目在管理中将不予认可。

特殊情况对于在新政策出台前已经建设完成的养殖场,不能“一刀切”地强行恢复为耕地。具体的政策规定需要咨询当地县政府。

河南省的养殖用地政策变得更加严格,特别是在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方面。任何新建的养殖项目都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新政策,确保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在使用一般耕地时获得必要的批准和符合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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