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牛蛙养殖最新政策
三明市牛蛙养殖最新政策
以下是关于三明市牛蛙养殖最新政策的详细信息:
大田县牛蛙养殖政策
限期整改:
随着牛蛙市场需求量的增大,养殖户不断增加,但养殖必须有序规范,符合环保要求。近期,三明市大田县的一批牛蛙养殖户陆续收到了限期整改的通知。
记者在大田县 镇深山的牛蛙养殖基地发现,养殖户张先生的养殖场存在污水直排和选址不当的问题。张先生的养殖场没有配备任何过滤净化设备,与环保要求有一定距离。
大田县的三个乡镇的牛蛙养殖点不仅在污水排放方面不符合规范,选址也涉嫌违规。
不再引进和审批牛蛙养殖:
根据《大田县优化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大田县早在2021年就对牛蛙养殖有规范要求,原则上不再引进和审批牛蛙、小龙虾、鳗鱼等水产投饵养殖场项目。
大田县开展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攻坚,重点整治包括牛蛙养殖污染在内的问题,特别是对占用耕地的牛蛙养殖行为从严处理。
养殖户的困惑和应对:
养殖户们在接到限期清理牛蛙的通知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目前面临的难题是如何处理现有的局面。部分养殖户质疑大田县“一刀切”禁养牛蛙的做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在2023年8月份发布的《关于推进牛蛙养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提到,对“一刀切”禁养牛蛙的不合理政策,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推动予以纠正。
大田县农业局涂局长表示,牛蛙养殖要健康发展,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来操作。农业农村部也出台了牛蛙养殖的技术规范,省农业农村厅有专门再出台了一个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的标准。
规范养殖的可能性:
对于已经达到行业标准的养殖户,可以继续规范养殖牛蛙。政府应提供政策指导,例如尾水达到几级排放,引导养殖户建设过滤池,处理污染问题。
记者指出,去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通知为各地的牛蛙养殖提供了可操作的方向。在标准的前提下,各地应根据不同的地域特点推进规范化牛蛙养殖。
大田县相关部门将对牛蛙养殖展开进一步的工作,帮助养殖户妥善处理问题,把损失降到最低。
广昌县牛蛙养殖政策
严禁新建、扩建和改建牛蛙养殖场:
广昌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严禁养殖牛蛙的通告,指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县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及改建牛蛙养殖场,现有养殖场(户)不得再投放牛蛙苗种。
未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占用、破坏耕地且污染治理设施不全、养殖污水排放未达标的牛蛙养殖场(户),全面拆除养殖设施,关闭所有养殖排污口,复耕所占用的土地。
在规定期限内未退养、拆除并复耕的养殖场(户),或在通告发布后新增、扩建的养殖场(户),将由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等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其违规养殖、破坏耕地和污染环境的行为,直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关闭。
农业农村部的指导意见
推进牛蛙养殖尾水治理:
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推进牛蛙养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强调,各地要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养殖模式建立牛蛙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指导推进牛蛙养殖尾水处理。
池塘养殖牛蛙的,要对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达标治理;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牛蛙的,要利用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养殖尾水处理实现循环利用。
建立健全牛蛙养殖主体名录库,加强牛蛙养殖用药监管,严格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依法查处牛蛙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违规用药行为。
保障牛蛙养殖生产空间和养殖主体合法权益:
各地要科学布局牛蛙养殖生产,以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为基础,保障牛蛙养殖生产空间,在规划限养区和养殖区内,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牛蛙养殖。
依法为牛蛙养殖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切实保障养殖主体合法权益;对“一刀切”禁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