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业养殖政策最新消息
养殖业政策概述
2024年7月的最新农业养殖政策信息:
用地政策
一般耕地使用:
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养殖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
新建畜禽养殖设施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
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
永久基本农田使用:
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
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环保政策
生猪养殖项目:
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
其他畜禽品种和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贷款政策
信贷担保服务:
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为符合担保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降低担保费用,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
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生猪、牛羊等畜禽活体抵押贷款业务正在试点开展,请咨询当地金融部门。
良种补贴政策
生猪良种补贴:
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在安徽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对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
2022年及以后的良种补贴项目,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资源化利用政策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2021年,国家和省里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机肥推广项目,有关资金已经下拨到有关县(市、区),由各地组织实施。
后期情况请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其他政策
政策性保险:
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畜种的养殖场户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政策性保险。
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可享受用水、用电优惠扶持政策。
政策变动
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规定: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对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全面收紧,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上图入库政策
上图入库要求:
设施农业用地通过“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上图入库,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
只是备案了但没有上图入库,在管理中是不予认可的。
进行农业生产的普通塑料大棚、下挖覆土式大棚、普通日光温室和非硬化的养殖坑塘用地可不纳入上图入库范围,但配建的耳房、看护房、管理房等应纳入上图入库范围。
总体来看,当前的农业养殖政策在用地、环保、贷款、良种补贴、资源化利用和其他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政策的实施和执行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因此建议养殖户及时关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官网发布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