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机械增值税优惠政策
养殖机械增值税优惠政策
以下是关于养殖机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详细信息:
1. 1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
具体包括:
农业机耕: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
排灌:对农田进行灌溉或者排涝的业务。
病虫害防治: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
牧保险: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
相关技术培训: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
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2. 2农机产品在增值税方面有以下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农膜:用于农业生产的各种地膜、大棚膜。
化肥(规定已失效):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农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拖拉机、土壤耕整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种植机械、植物保护和管理机械、收获机械、场上作业机械、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农业运输机械、畜牧业机械、渔业机械、林业机械、小农具等。
3. 3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明确了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农机范围,适用13%增值税税率。
农用挖掘机:型式和相关参数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和小型土方工程作业的挖掘机械,包括拖拉机挖掘机组和专用动力挖掘机。
养鸡设备系列:包括喂料设备(系统)、送料设备(系统)、刮粪清粪设备、集蛋分蛋装置(系统)、鸡只生产性能测定设备(系统)、产品标示鸡脚环、孵化机、小鸡保温装置、环境控制设备(鸡只)等。
养猪设备系列:包括猪只群养管理设备(系统)、猪只生产性能测定设备(系统)、自动喂养系统、刮粪清粪设备、定位栏、分娩栏、保育栏(含仔猪保温装置)、环境控制设备(猪)等。
养殖机械在增值税方面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具体的免税和优惠税率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农机产品和服务。这些政策旨在支持农业生产的发展,减轻农业从业者的税收负担,促进农业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