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猪养殖政策
武汉市生猪养殖政策概述
武汉市在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生猪养殖政策,旨在推动生猪产业的绿色发展,保障市场供应,提升猪肉自给率。
生猪养殖补贴政策
根据2017年发布的《关于推进生猪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武政规49号)以及2019年发布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武政规〔2019〕25号),武汉市对生猪养殖提供了多种补贴政策:
升级改造补贴:
对升级改造的生猪养殖场,按照年设计出栏量,每新增10000头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对在全市辖区内规划新建的年出栏50000头以上规模的生猪养殖场,按照年设计出栏量,每10000头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
对在武汉市周边300公里以内范围合作共建的年出栏50000头以上规模的生猪养殖场,按照年设计出栏量,每10000头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种养循环生态示范园补贴:
- 在武汉市辖区内创建种养循环生态示范园,按照种植基地面积,每1000亩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150万元。
新建、改扩建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设计年出栏量1万头以下生猪养殖场进行升级扩建,使设计年出栏量达到1万头以上,按照设计年出栏量每1万头由武汉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符合条件的年出栏2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按照设计年出栏量每1万头由武汉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
引导设计年出栏量1万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开展现代化升级改造,比照改造前设计年出栏量(以登记备案数量为准),每新增1万头由武汉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养殖用地政策
为了鼓励生猪养殖,武汉市在养殖用地方面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
用地空间保障:
- 各新城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生猪养殖用地空间,盘活生猪养殖用地存量,挖掘存量潜力,提高生产能力。
附属设施用地管理:
- 取消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规模15亩上限规定,保障和完善养殖功能。
新建、扩建用地管理:
根据实际需要扩建、新建生猪养殖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无需耕地占补平衡。
鼓励利用荒山、荒丘和农村建设用地进行生猪养殖。
用地协议:
- 生猪养殖设施用地可由养殖场(户)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方式获得用地。
其他政策措施
生猪生产发展目标:
到2021年,使全市生猪年出栏量回升至280万头左右,猪肉自给率达40%。
全市生猪出栏率达195%以上,现代化规模养猪场1头母猪年提供上市商品猪24头以上。
全市生猪养殖区域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猪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金融支持: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生猪产业发展,不得对养猪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要把支持恢复生猪生产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对发生过疫情及扑杀范围内的养猪场(户),提供便利、高效的信贷担保服务。
武汉市的生猪养殖政策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补贴政策:通过提供一次性奖补资金,鼓励生猪养殖场进行升级改造和新建,以提升生猪产量和养殖质量。
用地政策:通过取消用地限制和简化用地手续,保障生猪养殖用地需求,鼓励利用闲置土地进行生猪养殖。
金融支持:通过提供贷款贴息和信贷担保服务,减轻生猪养殖企业的资金压力,促进生猪产业的发展。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推动生猪产业的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