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生猪养殖用地政策
疫情期间生猪养殖用地政策
在新冠疫情期间,为了保障生猪供给量,稳定市场价格,平衡生猪市场供求关系,提升村民及企业养猪热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生猪养殖用地政策。以下是相关政策的具体
一、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这意味着养殖户可以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直接使用农用地进行生猪养殖,无需经过复杂的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二、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规模化养殖猪的辅助设施用地(与养殖生产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置、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检验检疫、疫病防治、消洗转运、管理用房等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0%以内,取消15亩上限限制。这一政策旨在满足大型养殖户对辅助设施用地的需求,确保养殖生产的顺利进行。
三、允许使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涉及少量零星、分散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允许使用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规模的10%,最多不超过10亩。这一政策在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同时,也为生猪养殖提供了必要的用地支持。
四、生猪养殖用地可利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等级林地生猪养殖用地可利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等级林地,用地单位按程序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严禁在Ⅰ级保护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范围内,以及天然林地、生态公益林中的有林地上进行规模化生猪养殖。这一政策旨在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同时保护生态环境。
五、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如果发现违法和不良信息,可以拨打举报电话:,或通过电子邮箱:4008000088@ 进行举报。法律事务邮箱:fawu@ 也可以接受相关咨询和投诉。
疫情期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生猪养殖用地政策,旨在保障生猪供给量,稳定市场价格,平衡生猪市场供求关系,提升村民及企业养猪热情。这些政策包括将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进行管理,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允许使用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及合理利用林地资源等。通过这些政策,国家希望能够在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前提下,促进生猪养殖业的发展,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