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林业局林蛙养殖啥政策
兴隆林业局林蛙养殖政策概述
以下是关于兴隆林业局林蛙养殖的相关政策信息:
一、法律法规要求
严禁捕捉野生林蛙及破坏林蛙繁殖栖息地:
- 未经批准捕捉野生林蛙或破坏林蛙繁殖栖息环境的行为将受到《条例》规定的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驯养繁殖林蛙的许可:
从事驯养繁殖林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林蛙驯养繁殖许可证,否则禁止驯养繁殖林蛙。
养殖林蛙满3年后,由养殖场点提出申请,当地资源林政及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现地核查评估,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后方可回捕林蛙。回捕商品林蛙只允许捕捉3年以上的成蛙,严禁捕捉幼蛙。
经营林蛙及其产品的许可:
经营林蛙及其产品必须凭证明林蛙合法的文件或材料逐级申请办理林蛙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的数量、期限、方式从事经营利用活动。
运输林蛙必须凭林蛙养殖场点养殖许可证副本、林蛙经营许可证副本、当地资源林政及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材料到市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办理运输证明。
林蛙停捕恢复期制度:
- 为促进林蛙种群的恢复和发展,政府将根据野生林蛙资源情况,适时实施林蛙停捕恢复期制度。在林蛙停捕恢复期间,各地林蛙养殖场点一律停止林蛙的回捕、销售,只允许开展林蛙养殖、管护活动。
执法检查:
- 各地资源林政及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将联合公安、工商、新闻等部门,在林蛙停捕恢复期间及每年林蛙出河、入河季节对本地林蛙保护管理情况进行集中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非法捕捉、经营、加工野生林蛙的行为。
二、养殖条件和技术要求
养殖场所要求:
- 从事封沟自然养殖林蛙的养殖场点面积应在50公顷以内,必须有适合林蛙生活习性的天然河流、池塘作为林蛙孵化、越冬的孵化水面及越冬池。
养殖人员要求:
- 从事林蛙养殖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条件和一定的资金,在林蛙孵化至变态完成期间必须有专人从事饲养、管护工作。
养殖记录要求:
- 必须建立养殖台账,详细记录养殖期间的资金投入、饲料投入及人工投入状况,作为养殖经营活动的证明。
三、办理养殖手续
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养殖林蛙需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与《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兴隆林业局对于林蛙养殖有一系列严格的政策和规定,旨在保护林蛙资源,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养殖户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必要的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进行养殖和经营活动。政府相关部门将定期进行执法检查,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