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养殖用地政策最新
贵阳市养殖用地政策最新
政策概述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以及《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贵阳市的养殖用地政策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严格控制使用一般耕地:对于新增的养殖项目,使用一般耕地也受到严格控制。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落实“进出平衡”:对于占用耕地的养殖项目,需要落实“进出平衡”,具体措施由县级政府细化。
申请流程根据发布的政策,计划养殖者需遵循以下步骤申请养殖用地:
提交申请:计划养殖者需持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及用地协议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乡镇政府牵头,会同区国土、农业、畜牧、环保等部门及计划养殖者对项目用地进行现场踏勘。
区政府审批:经区政府批准后,计划养殖者方可建设生产设施用地。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初验符合设计要求的,国土部门向经营者颁发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计划养殖者方准建设附属设施用地。
具体案例在贵阳市的具体实践中,已有多个养殖用地项目获得批准。例如,福泉市水安坝养殖场建设项目、务川自治县分水镇分水村新场“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等。
政策咨询
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养殖用地政策,贵阳市提供了多种咨询渠道。例如,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对外业务咨询服务电话为,地址为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5号楼。
总体来看,贵阳市的养殖用地政策旨在保护耕地资源,同时支持合理的养殖业发展。计划养殖者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申请流程操作,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