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安溪县养殖政策

2025-02-07 10:35:31 次浏览

安溪县畜禽养殖相关政策概述

安溪县位于中国福建省泉州市,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地区。为了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安溪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畜禽养殖相关政策。

畜禽养殖场(户)调查摸底工作

“安溪县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的要求,各乡镇需要在5月底之前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以便全面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的现状。

工作内容1. 调查对象:各乡镇需要对辖区内所有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调查。

  1. 调查内容:包括养殖场(户)的基本信息、法人(业主)姓名、村小组(自然角落)、猪栏面积、目前存栏数、最大养殖量、母猪数量、现有占用土地性质、是否能办理用地用林手续、现有环保设施、拟增设环保设施以及业主改造意愿等。

  2. 报送时间:各乡镇需要在6月6日之前将调查结果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生猪养殖散养户粪污处理技术方案

治理对象治理对象主要包括全县生猪存栏250头以下的散养养殖户(场)、养殖小区和密集养殖区。

治理原则1. 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组织对辖区内的生猪养殖户(场)实施污染治理。

  1. 责任主体原则:养殖业主是养殖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 分类防治原则:根据养殖户(场)的存栏量、地理位置、养殖现状和养殖方式,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治理内容重点是抓好粪污未处理利用和处理利用不到位的生猪散养户(场)的污染治理,通过“填平补齐,留有余地”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实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实现粪污零排放。

治理方式1. 存栏10头以下:可采取截污纳管治理模式,在猪舍周边或附近田间建设集污池,并通过PVC管将污水引入池里发酵,及时将肥水消纳于农业生产。

  1. 存栏10-49头:可采用“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厌氧发酵、消纳利用”治理模式,建设排污暗沟(PVC管)、沼气池、沼液贮液池和封闭式储粪场等设施。

  2. 存栏50头以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符合当地环境承载量的前提下,按照适度规模、种养结合的原则,改造提升资源化利用的污染治理设施。

托管代养扶贫模式

模式介绍安溪县积极探索“托管代养”扶贫新模式,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与市场主体联结起来,实现扶持到户,保障他们精准受益。该模式主要针对那些有一定劳动能力,但缺乏项目、资金、技术和销路的贫困户。

实施方式1. 合作协议:贫困户与企业签订“托管代养”服务协议,委托企业代养生猪。

  1. 资金:贫困户提供生猪养殖初始资金(包括猪苗和饲料费),企业负责从采购猪苗到成猪销售的一条龙服务,成猪销售后所得资金全部归贫困户所有。

  2. 合作企业:例如福建博达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集约化、科学化、规范化、集团化养殖模式,帮助贫困户进行生猪委托养殖。

政策支持1. 资金补助:从各级产业帮扶资金中争取一部分,同时镇里成立扶贫开发协会,通过协会扶贫资金进行补助,减轻贫困户负担。

  1. 就业机会:该模式不仅可以缓解初始养殖资金紧张的问题,还可以吸纳贫困户就业,解决劳力不足问题。

安溪县的畜禽养殖政策主要围绕环境保护和扶贫工作展开。通过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养殖现状,实施分类治理,推广环保技术,实现粪污零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同时,通过“托管代养”扶贫模式,帮助贫困户增收,实现稳定脱贫。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还提高了贫困户的生活水平。

养殖发发网
生猪养殖的环境政策 山东海带养殖户补贴政策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