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的环境政策
生猪养殖的环境政策
生猪养殖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环境保护问题备受关注。为了促进生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环境政策,旨在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养殖业的生态效益。
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
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国家鼓励和支持养殖场户改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建设出猪台、洗消间、生物隔离带、高温加压消毒设备等,提升养殖场户生物安全水平。同时,加大对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购置的补贴力度,支持规模猪场建设完善环保设施装备。
绿色养殖技术推广:政府积极推动绿色养殖技术的应用,如微生物发酵床、干湿分离技术等,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环境监测与评估:加强对生猪养殖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包括空气、水质和土壤等方面的监测,确保养殖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土地使用政策
土地供应保障:合理规划、切实保障规模猪场发展的土地供应。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各地可进一步制定鼓励支持政策。
设施农用地管理: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禁养区划定与管理
禁养区划定: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划定禁养区。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
禁养区内养殖场处理: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
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
环保设施建设:支持生猪养殖企业集团在省域或区域化管理范围内全产业链发展,建设完善的环保设施装备,实现养殖与屠宰相匹配、屠宰与消费相适应的产业布局。
废弃物处理:鼓励采用先进的废弃物处理技术,如厌氧发酵、好氧堆肥等,将养殖废弃物转化为有机肥料,实现资源化利用。
政策支持与激励
财政补贴与贷款贴息:省级财政要落实生猪生产稳定专项补贴等措施,对受影响较大的生猪调出大县的规模养猪场(户)给予临时性生产补助,稳定能繁母猪和生猪存栏。继续实施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户)贷款贴息政策,并将建设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
税收优惠:对从事生猪养殖、加工和流通的纳税人,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以上环境政策的实施,旨在促进生猪养殖业的绿色发展,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养殖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