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养殖农业用地最新政策文件

2025-02-07 10:35:16 次浏览

养殖农业用地最新政策概述

2024年7月,养殖农业用地的政策主要由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以下是几项关键政策及其主要

政策背景与演变

  1. 《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 - 发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

    • 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2. 《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 发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 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 占用一般耕地搞养殖项目,之前政策比较宽松,由乡镇备案即可。但新的政策对占用一般耕地搞养殖项目,用了"批准"一词,还要求符合相关标准。

最新养殖用地政策要点

  1. 严格控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 新政策彻底堵住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口子。即使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且能补划,也不再允许。一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只能拆除,没有其他选择。
  2. 对一般耕地的使用要求 - 使用一般耕地进行养殖项目,必须经过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这与之前的政策有所不同,之前只需乡镇备案即可。

  3. 上图入库管理 -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设施农业用地需通过"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上图入库,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未上图入库的,在管理中不予认可。

养殖用地申请与审批

  1. 申请流程 - 养殖用地由国土部门提前统一规划,新建养殖场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占用劣地和荒地。

    • 需要办理养殖项目个人申请,先经村镇同意后,到畜牧部门办理养殖备案手续。

    • 携带个人养殖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当地国土所申请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

    • 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报国土局审查备案。

    • 若养殖用地建设了永久性建筑,则还需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并缴纳相应的使用费和造地费。

  2. 审批要求 - 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需要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补贴与支持政策

  1. 财政补贴 - 新政策加大了对养殖户的财政补贴,以降低其养殖成本。

    • 规模以上的养殖户需要定期进行检疫检验。
  2. 简化审批程序 - 对于符合条件的养殖用地,不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最新的养殖农业用地政策强调了对耕地的保护,特别是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管控。同时,政策也提供了对养殖户的支持,包括财政补贴和简化审批程序。养殖户在申请和使用养殖用地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政策和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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