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渔养殖政策文件最新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
近年来,,在促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渔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个别地区或从业者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社会效益,出现稻渔综合种养沟坑面积过大、种养环境不达标、稻米产量偏低、产品抽检不合格等情况,影响了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规范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对存在问题抓紧整改
各地要加强对稻渔综合种养主体的管理,按照2017年发布的行业标准《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中的技术指标和要求(沟坑占比不超过总种养面积的10%,水稻平原地区亩产量不低于500kg、丘陵山区亩产量不低于当地水稻单作平均单产),对本省(区、市)稻渔综合种养产地和产品开展全面摸底调查。
二、强化指导监督,提高新发展主体质量
各地要对近期拟发展的稻渔综合种养主体加强指导和监督,以"稳粮增收"为根本前提,以"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为基本原则,按照《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的有关要求对沟坑占比和水稻产量等指标进行严格控制。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规范有序发展
各地要完善管理制度,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本区域稻渔综合种养发展现状和潜力空间,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积极有序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
四、加强支持引导,推动三产融合发展
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及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将稻渔综合种养纳入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扶贫开发等政策支持范围。
(本文:经济日报作者:谢茹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的发展现状和前景
稻渔综合种养是一种将水稻种植与水产养殖有机结合的农业生产模式。近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2023年, 万亩,建成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2个、在建3个。
一、坚持稳粮为重
围绕粮食保供和粮田增效,推广"稻虾轮作"生态综合种养模式,通过稻田季节性流转,利用冬闲田养殖小龙虾,有效保障农田空间及粮食生产能力,真正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双收"。
二、坚持生态为核
开展绿色生态种养,利用配方肥替代、绿色防控、秸秆还田、生态沟渠、生物防治等方法,做到肥药减量,打造健康土壤,实现种养过程全生态。
三、坚持融合为要
举办龙虾节、龙虾争霸赛、稻米评比等活动,将稻渔种养与休闲垂钓、品牌餐饮、节庆文化相结合,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四、坚持富民为本
依托稻渔龙头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创新"公司+农户+服务"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和稻田"季节性流转"合作发展模式,与小农户形成"种、养、收、销"一体化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冬闲田"变"致富田",助力共富发展。
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的政策支持和规范管理
为了进一步促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的规范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例如,2022年10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3年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稻渔综合种养通用技术要求》。
一、稳住面积、保证地力
鼓励少沟或无沟化模式,对确需控养殖沟的,严格落实沟坑面积不超过总种养面积10%的政策规定,并坚决做到“不改变耕地地类、不破坏耕作层”,防止“与粮争地”。
二、既增产量、又提质量
稻渔综合种养,基础在稻,根本是“保粮”。把粮食稳产高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