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地区养殖政策
抚顺地区养殖政策概述
2024年8月,抚顺地区关于养殖业的相关政策概述:
政策背景与目标抚顺市为了充分开发利用山区资源,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旨在支持和鼓励养殖户和农业企业的发展。
林地经济相关政策1. 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允许流转,但不能改变公益林性质。国家、集体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个人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时是否评估可自行决定。支持县区建立林权交易市场,林权可抵押贷款。
林下经济发展:商品林地和一般保护地区公益林地,在不造成水土流失、保证森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开发林下经济;对重点保护地区的公益林地及林下资源实行有限制地开发利用。以村为单位林地开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形成特色的,经市林业主管部门确认,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林地抚育和疏伐:在保证林相完整的前提下,根据林下种植作物生长需要,适当放宽抚育林龄和抚育强度界限,发展林地经济的天然林抚育、疏伐和卫生伐采伐限额优先安排并单列。
私营林场合作:依法规范私人林场,并鼓励私营林场主利用承包的林地与当地农民联合开发林地经济。私营林场主无偿提供林地用于农民开发林地经济的,优先给私人林场安排采伐限额,并给农民以适当补贴。
现代养殖业相关政策1. 良种场建设补贴:对蛋种鸡50000套、肉种鸡20000套、种鹅5000套、可繁母羊500只、可繁母猪500头、基础母牛300头以上、具备现代生产条件的良种场,给予一定的建设资金补贴。使用冷冻精液改良品种的给予一定的补贴。
标准化畜牧小区建设:对新建市级以上标准化畜牧小区,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按标准验收兑现;按规划建设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凡在一般农田内不破坏耕作层的视为农业结构调整用地。
牧草种植和秸秆加工补贴:对农民种植优质牧草的种子、新建青储窖和新购进加工秸秆机械给予适当补贴。
养殖业污染治理:支持大伙房水库水源流域养殖业污染问题的集中整治,对重点示范项目给予适当补贴;对利用畜禽粪便加工有机肥的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立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运输鲜活畜产品的一般违章车辆可采取先放行后处理的方式,保证运输环节畅通无阻。
畜禽保险支持: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开办畜禽保险,对投保的畜禽养殖户给予适当的补贴。
特色种植业相关政策1. 野生珍贵品种保护与开发:支持单位和个人对本地特有和濒危的优质野生珍贵食用菌、山野菜和中药材品种进行保护、管理、人工栽培试验;对选育和引进的食用菌、山野菜、中药材新品种,科技主管部门要积极立项,农业主管部门要优先进行品种审定。
种植小区建设补贴:对新建50万段以上的食用菌小区给予物料支持或资金补贴,购买木屑粉碎机械、保鲜库制冷设备给予补贴;对新建40栋以上的日光温室小区给予物料支持;对山野菜小区、中药材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贴。发展小区所需木材,林业部门优先安排采伐限额。
繁育中心建设补贴:支持每个县建设一个食用菌菌种繁育中心,一个山野菜和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中心,并给予资金补贴。
标准化基地建设支持:扶持食用菌、山野菜和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对开展GAP认证和原产地认证的单位给予资金支持。对被评为省、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的,优先安排生产项目并给予适当补贴。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相关政策1. 品牌建设和技术改造补贴:扶持企业参与特色种植业和畜禽养殖业产业化经营,对企业申报绿色食品标识、有机食品标识的给予补贴;对创品牌、名牌的企业实行以奖代补。市级以上(含市级)的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