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养殖土地流转政策规定
宿州市砀山县官庄坝镇吴集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规定
公告期与竞价期- 公告期: 9:0017:00止。
-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 9:00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流转底价- 流转底价为每年每亩一定的金额,具体金额需查看相关公告。
权属与用途- 流转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相关证明,方便流入方办理相关证照。
土地位置位于砀山县官庄坝镇吴集村北六。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土地使用性质。
承租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应管好承租的土地,保护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坏,不得破坏原有田埂等。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委托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追究相关方责任。
付款方式- 流转价款每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
履约保证金与首期流转价款一并支付。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流入方责任后无息退还。
意向方资格- 意向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登记及竞价。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与竞价。
特别要求- 意向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流转标的,就流转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完成登记的意向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流转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流转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本次流转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流转期内,流转土地必须由流入方本人经营,未经流出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
流转期内,流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流转价款。如因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而导致合同解除的,流转价款按照实际流转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土地流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流入方投入的土地平整部分及地上设施等不可拆除部分无偿归流出方所有和使用,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前由流入方将地上作物自行处置完毕,并将流转土地整平后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10日内交还流出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流入方自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流出方签订流转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土地流转合同》。
竞价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流入方(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交易保证金- 意向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砀山分所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
下列交款账户二选一即可:
- 户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保证金计息子户;开户行:杭州银行合肥包河支行;账号:340104016000004 - 户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账号:767001- (意向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合同签订生效后,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