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牲畜养殖补贴政策规定
南宁牲畜养殖补贴政策规定
以下是关于南宁牲畜养殖补贴政策的相关规定:
1. 农业用电价格优惠养殖场可以享受农业用电价格优惠。具体来说,接10KV专用变压器的电费为 元/度,接公共变压器的电费为 元/度。
2.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政策养殖户先自行购买强制免疫疫苗防疫,之后按程序进行申请,国家按养殖户实际购买费用补贴。
3. 农业保险支持政策根据目前全州县生猪和肉牛享受农业保险政策扶持,保险费用为养殖户缴纳20%,政策补贴80%。
4.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补助分为利用专业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和未利用专业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两种方式;利用专业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补助20—60元/头,未利用专业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补助10—40元/头。
5.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具体奖励办法根据当年度县人民政府制定或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
6. 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养殖户在指定种羊场购买种羊,每只种公羊补贴1000元,种母羊500元。
7. 新建(扩建)肉牛肉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建设补助对2022年新建(扩建)的肉牛肉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规模标准按照桂政办发〔2020〕46号文件规定,奶水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出栏50头或存栏100头以上,肉羊存栏或出栏100只以上),经第三方审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自治区五星级生态养殖场要求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基础设施投资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予以奖励。
8. 10月30日期间,养殖场(户)饲养5头(含5头)以上、500头以下杂交母牛(含母水牛)并开展牛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对产犊杂交母牛按照不超过1500元/头的标准予以奖励,一胎多仔的按一胎单仔的标准补贴(目前该项目正在积极申报当中)。
9. “粮改饲”12月31日期间,养殖场(户)在非基本农田由种植粮食作物改种全株玉米、桂牧1号等优质饲草的,每收获1吨饲草补助50元(目前该项目正在积极申报当中)。
10. 建设陆基园形池新兴养殖产业奖励政策建设园形池达到200个可申请先建后补补助政策,每个补助 — 万元,补助资金占整个项目建设投资的50%以下。
11. 达到自治区或国家级的水产原良种场可申报种业提升项目补助主要用于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实行先建后补政策,补助金额要看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7月的南宁牲畜养殖补贴政策规定。请注意,具体的政策和补贴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您及时关注最新的政策发布和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