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山地养殖业补助政策
龙游县山地养殖业补助政策
龙游县为了促进养殖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补助政策。
一、生猪规模养殖场引种补贴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49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龙游县对符合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提供引种补贴。
补贴标准:- 省级补贴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定。
- 县级补贴金额根据省级补贴金额进行配套补助。
申请条件:- 养殖场需符合龙游县生猪规模养殖场的认定标准。
- 养殖场需通过县农财两局的审核。
公示时间:- 具体的公示时间以当年的公示通知为准。
二、养殖业综合补助
根据最新的政策,养殖业补助政策标准为每头补助50元。这项补助旨在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补助的发放需要经过畜牧部门的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兑现。
申请条件:- 养殖场必须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标准。
- 养殖场必须通过畜牧部门的验收。
三、金融支持政策
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并可以实行联户担保。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充分发挥政策性功能,积极为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
政策要点:- 鼓励将猪舍等地上附着物、生猪等作为反担保措施。
对在保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场户实施展期担保,并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无还本续贷。
对单户养殖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
对于200万元-1000万元(含)之间的担保项目,可纳入“双控”考核范围,并可按规定享受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
四、其他相关政策
除了上述直接的补助政策,龙游县还有一系列其他政策来支持养殖业的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养殖业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政策要点:- 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
- 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
龙游县针对山地养殖业出台了一系列补助政策,旨在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具体的补助标准和申请条件可以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和公示通知进行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