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养殖小区政策
北京平谷养殖小区政策
以下是关于北京平谷养殖小区政策的详细信息:
1. 北京清山养殖有限公司北京清山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平谷区大兴庄镇韩屯村西200米(养殖小区内),注册资本为 万人民币,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家禽饲养。需要注意的是,该公司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北京芮朝利养殖基地
北京芮朝利养殖基地位于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后芮营村中街9号附近,其经营范围主要是饲养鱼。同样,该基地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为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优化畜禽养殖生产布局,平谷区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最新要求,对畜禽养殖禁养区进行了划定。以下是划定方案的主要
指导思想:
- 根据相关通知的要求,科学划定全区畜禽养殖禁养范围,构建与生态环境相和谐的畜禽养殖模式,促进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协调发展。
划定原则:
生态优先,依法划定。
协调一致,重点突出。
统筹兼顾,科学规划。
划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平谷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京政函〔2015〕96号)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四座楼自然保护区的批复》(京政函〔2002〕107号)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市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京政发〔2000〕8号)
禁养畜禽范围:
畜禽种类:包括生猪、肉鸡、蛋鸡、鸭、肉牛、奶牛、肉羊、马、驴、犬等。
规模标准:以《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及其备案程序的通知》(京农发〔2009〕34号)的规模化养殖标准为准。
禁养区域范围: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自然保护区 - 风景名胜区 - 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
畜禽养殖管理规定:
-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人口集中区范围内禁止建设规模养殖场,原有规模养殖场需按规定关停退出。
4. 养殖小区转型案例在北京市平谷区大兴庄镇良庄子村,原有的养殖小区已经全部拆除,变成了油葵田。这一转变不仅改善了环境,还促进了观光农业的发展。养殖户通过转型,发展菊花宴民宿接待,收入与原来养殖时相当,但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北京平谷区的养殖小区政策主要包括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和管理,以及对养殖小区的转型和升级。这些政策旨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北京农产品的供应与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