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肉牛养殖政策补贴
海原县肉牛养殖政策补贴概述
海原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近年来,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帮助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增收,海原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肉牛养殖的优惠政策和补贴措施。以下是关于海原县肉牛养殖政策补贴的详细信息。
见犊补母政策
海原县实行“见犊补母”政策,对年内繁育犊牛的基础母牛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每头基础母牛补贴1000元。
养殖规模补助
根据养殖规模的不同,海原县提供了不同档次的补助。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档次:
养殖规模20至49头:每头基础母牛补贴一定金额。
养殖规模50至99头:每头基础母牛补贴一定金额。
养殖规模100至199头:每头基础母牛补贴一定金额。
养殖规模200至499头:每头基础母牛补贴一定金额。
养殖规模500至999头:每头基础母牛补贴一定金额。
养殖规模1000头以上:每头基础母牛补贴一定金额。
新建标准化养殖棚圈补贴
对于新建的标准化养殖棚圈,海原县提供了不同级别的补贴:
棚圈面积达200平方米、牛存栏在20头以上:补贴2万元。
棚圈面积达500平方米、牛存栏在50头以上:补贴5万元。
棚圈面积达1000平方米、牛存栏在100头以上:补贴12万元。
棚圈面积达2000平方米、牛存栏在200头以上:补贴30万元。
棚圈面积达5000平方米、牛存栏在500头以上:补贴70万元。
棚圈面积达10000平方米、牛存栏在1000头以上:补贴150万元。
已享受补贴的规模养殖场(户)巩固提升
对于已享受补贴的规模养殖场(户),如果存栏达到产业化政策规定的下一档次补贴标准,将按照新增标准扣除上一档次已补贴部分给予补贴。
肉牛养殖示范村合作社奖励
海原县支持肉牛养殖示范村成立肉牛养殖合作社,并对管理规范、运行良好、带动效果明显的前10名合作社,每个给予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
饲草料补贴
对于高端肉牛示范村示范户,每头基础母牛饲草料补贴1000元,最多补贴10头10000元。村集体合作社打包青贮(每包200公斤至300公斤)的,每包补贴打包费30元,每头基础母牛补贴20包打包费,每户最多补贴200包6000元。
粪污处理设施补贴
对于规模养殖场户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给予40%的补贴。具体包括:
建有堆粪场的:每平方米补贴120元。
建有雨污积存池的:每立方米补贴120元。
收购县内中小养殖户架子牛补贴
为进一步调整肉牛养殖结构、合理分配资源、提高养殖效益,对收购县内中小养殖户架子牛数量达20头的每头给予600元补贴。
基础母牛扩户增量项目补贴
根据《海原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撑方案的通知》和《海原县2023年基础母牛扩户增量项目实施方案》,对新发展的肉牛养殖户和饲养1-9头良种基础母牛的老养殖户(一般户),采取“调2补1”“调4补2”“调5补3”的方式给予补贴,每头牛给予2000元补栏补贴和200元饲草补贴,最多补贴3头;脱贫户和监测户调购良种基础母牛的,根据实际调购数量给予补栏补贴,最多不超过5头。
通过上述政策和补贴措施,海原县积极扶持肉牛产业发展,旨在充分调动各方面发展肉牛产业的积极性,着力筑牢产业扶贫基础,有效带动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增收。这些政策不仅涵盖了基础母牛的繁育补贴,还包括了养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