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生猪养殖补贴政策
农安生猪养殖补贴政策
一、国家农村养殖业补贴
能繁母猪饲养补贴 - 补贴标准:每头补助50元。
生猪保险补贴 - 饲养优质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交保费6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保额为1000元。
- 饲养商品猪每头每年交保费1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7元、养殖户承担3元,保额为400元。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补贴 - 年出栏300-4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10万元。
年出栏500-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25万元。
年出栏1000-1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50万元。
年出栏2000-2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70万元。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80万元。
必须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
人工授精液补贴 - 补贴标准:每窝补助20元,但今年只限于达县试点。
疫苗补贴 - 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一类疫病的疫苗实行补贴。
二、国家农村养殖业优惠政策
养殖业用地和用水用电 - 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
- 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
金融支持 - 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
项目支持 - 对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畜禽生产企业、优势畜产品产区、奶牛养殖小区和各类规模养殖场,有不同的项目支持,但需要申报。
其他补贴 - 2007年将给予20个300头以上新建标准化高产奶牛养殖小区每个25万元的资金作为补贴。
对于养猪户,每头能繁母猪补贴50元,补贴款由中央和各级政府承担。
能繁母猪的保险保费为60元,由中央和各级政府承担80%,20%由养猪户承担。
因发生重大疫病而捕杀的按有关规定将给予补偿。
三、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每个县的奖励资金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户圈舍的新建及改造,良种引进,粪污治理,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和保险保费补助支出,生猪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方面实施补贴。
一些地区的补贴标准包括:
圈舍的新建每平米补贴40元。
沼气池每立方米补贴150元。
引进良种母猪每头补贴400—600元。
贷款贴息50%。
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补贴政策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分年出栏500—999头、1000—1999头、2000-2999头和3000头以上四个档次予以补助,中央平均补助金额每个20-80万不等。
有些地区会对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猪舍标准化改造、粪污处理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实施进行补贴,每个改建、扩建项目单位补助资金规模在50-100万元不等。
五、生猪养殖保险政策
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生猪价格指数险等险种都被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内,作为惠农政策的一部分,帮助参保的养殖户在遭遇疾病、自然灾害、行情剧烈波动时挽回部分损失。
参与投保的养殖户能获得一定比例的补贴资金。例如,能繁母猪保险补贴政策保费60元(国家补助48元,农户自筹12元),每头保额1000元。
六、能繁母猪养殖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