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养殖种植用地政策最新
抚顺养殖种植用地政策最新
以下是关于抚顺养殖种植用地政策的最新信息:
养殖用地政策
政策变化: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规定,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对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全面收紧。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具体要求:
今后养殖项目不再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即使是少量且能补划也不行。
占用一般耕地搞养殖项目,之前政策比较宽松,由乡镇备案即可。但新政策对占用一般耕地搞养殖项目,用了“批准”一词,还要求符合相关标准。
设施农业用地需通过“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上图入库,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只是备案了但没有上图入库,在管理中是不予认可的。
种植用地政策
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平均每亩补偿 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万元。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补偿标准,具体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
具体补贴政策:
现金补贴,农资综合直补76元/亩。
水稻种植补贴150元/亩。
土地流转费补贴100元/亩,面积以80-200亩为标准。
家庭农场生产管理考核补贴100元/亩,全年分两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补贴标准。
绿肥种植补贴200元/亩。
抚顺地区的养殖种植用地政策在近年来有所收紧,特别是对于养殖设施的用地要求更加严格,禁止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对使用一般耕地提出了更高的审批和标准要求。同时,对于种植用地,有明确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具体的补贴政策。这些政策的变化将对农业生产和相关项目产生重要影响,建议相关从业者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确保合规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