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赤峰养殖业补贴政策

2025-02-06 10:25:02 次浏览

赤峰市养殖业补贴政策概述

赤峰市为了促进养殖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这些政策旨在支持养殖户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并推动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以下是赤峰市养殖业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

饲草产业补贴政策

《内蒙古赤峰市促进饲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七项政策措施》,赤峰市针对饲草产业出台了以下七项扶持政策:

  1. 饲草种植补贴 - 饲用燕麦种植补贴:对相对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300亩以上、验收达标的饲用燕麦草田给予补贴。

    • 羊草种植补贴:对相对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200亩以上,验收达标的羊草草田给予补贴。

    • 苜蓿种植补贴:对相对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以上,验收达标的苜蓿草田给予补贴。

  2. 饲草料收储补贴 - 中央财政粮改饲试点项目:对规模化养殖场(户)、企业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收储使用全株青贮玉米等青贮饲草料,采取先储后补方式给予补贴。

    • 内蒙古自治区饲草料收储补贴项目:对国家粮改饲试点项目未覆盖的奶畜养殖场和奶农合作社,收储全株青贮玉米等饲草,采取先储后补方式给予补贴,每头奶牛每年最多补贴 吨全株青贮玉米。
  3. 秸秆饲料化利用补贴 - 赤峰市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收储加工设备不能重复享受其他项目补助,且补助比例不得高于30%。

    • 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支持重点旗县区,对秸秆粉碎、收集打捆、加工固化等机具设备购置、以及对秸秆直接转化、储存设施建设等给予补贴。

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

《2021年赤峰市松山区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赤峰市对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提供了以下补贴:

  1. 基本原则 - 市场定价、价补分离:在玉米大豆和马铃薯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实施生产者补贴政策,以保障优势产区农民种粮收益,保持播种面积基本稳定。

    • 统一标准、保障收益:根据上级财政下达的资金总额,确定全区统一补贴标准,保障农民基本收益。

    • 公开透明、加强监管:严格执行补贴政策规范,加强资金监管,实行种植面积和补贴金额公示制度,维护实际种植者合法利益。

  2. 补贴对象 - 玉米补贴:补贴对象为2021年合法耕地实际种植面积的玉米生产者。

    • 大豆补贴:补贴对象为2021年合法耕地实际种植面积的大豆生产者。

    • 马铃薯补贴:补贴对象为2021年合法耕地实际种植面积的马铃薯生产者。

    • 实际种植者:包括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事业单位、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

  3. 补贴标准 - 大豆补贴:按2021年大豆合法耕地实际种植面积亩均200元标准给予补贴。

    • 马铃薯补贴:按2021年合法耕地实际种植面积亩均100元标准给予补贴。

    • 玉米补贴:依据2021年合法耕地实际种植面积和生产者补贴剩余资金计算每亩补贴标准发放。

  4. 补贴程序

    • 申报、编册: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农户在合法耕地上实际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面积登记造册,上报村委会。

    • 调查、公示、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补贴面积,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农牧局和区统计局。

    • 补贴发放:区财政局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及相关政策,计算补贴发放标准,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生产者手中。

  5. 补贴监管 - 资金管理:补贴资金实行专户封闭管理。

    • 公示制度:乡镇、村建立补贴政策、补贴面积公示、补贴资金公示、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

    • 监督举报: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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