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新滩龙虾养殖补贴
洪湖新滩龙虾养殖补贴
洪湖市位于中国湖北省,以其丰富的水资 优质的小龙虾养殖而闻名。为了支持小龙虾养殖业的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以下是关于洪湖新滩龙虾养殖补贴的具体信息:
一、特色种养殖奖补根据洪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帮扶政策的通知》(洪政发〔2021〕9号),对于发展特色种养殖的农户,政府提供相应的奖补。具体如下:
优质水稻、玉米、大豆、蔬菜(含水生蔬菜)、芝麻、稻田综合种养(种植面积1亩及以上);优质水产养殖(养殖面积5亩及以上):
补贴标准:每亩300元。
奖补上限:每户3000元。
二、财政全额代缴产业保险对于已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发展小龙虾养殖的,政府提供以下支持:
代缴标准:财政全额代缴产业保险105元/亩。
保额:1500元/亩。
三、贴息政策对于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政府提供贴息支持。具体如下:
贴息标准:符合申报条件的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的贷款,按不高于年贴息率2%给予贴息,贴息率不高于经营主体核定实际贷款年利率。每家企业享受财政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贷款:按年贴息率2%据实贴息,贴息率不高于经营主体核定实际贷款年利率。
四、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对于参加定点培训机构就业创业培训的已脱贫对象(含监测对象),政府提供以下支持:
培训期间补贴:按实际到课时间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脱贫劳动力、脱贫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五、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对于劳动年龄内已脱贫劳动力有组织跨省就业的,政府提供以下支持:
跨省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或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劳动关系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500元。
省内县外务工:按每人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过渡期内只能享受一次。
六、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对于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发展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已脱贫(含监测对象)劳动力的用人单位,政府提供以下支持: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00元。
补贴期限: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特别规定:已被"防返贫监测系统"确认为"丧失劳动力"或"无劳动力"的脱贫人口,不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
七、社会保险补贴对于招用就业困难的已脱贫(含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政府提供以下支持:
补贴内容: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八、水产养殖机械补贴根据农业部和财政部的相关政策,水产养殖机械可以享受补贴。具体如下:
- 补贴种类: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3类水产养殖机械首次纳入补贴目录。
九、水产良种补贴为了推广水产良种,政府提供以下补贴:
池塘养殖罗非鱼:每尾补贴 元,以2000尾/亩计,每户最高补贴规模100亩。
水库养殖罗非鱼:以60元/亩,1000尾/亩计,每户最高补贴规模100亩。
对虾:每万尾补贴20元,以80000尾/亩计算,每户最高补贴规模50亩。
石斑鱼等海水鱼类:每尾补贴 元,以1000尾/亩计,每户最高补贴规模50亩。
东风螺:每粒补贴 元,以1000粒/平方米计,每户最高补贴规模2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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