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博罗养殖政策最新消息
惠州博罗养殖政策最新消息
以下是关于惠州博罗养殖政策的最新消息:
有市民向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反映了石坝镇温氏种猪繁育养殖环境污染的情况。市民指出,该养殖场距离县道、村道、村庄不足50米,距离高速公路不足300米,不符合生猪养殖的环保政策及要求,并且排污臭水排至蓝田河中,给当地环境、道路、村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损害和极大的污染。
对此,镇环保办工作人员会同石坝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结果显示,种猪场周边并没有村庄,最近的村庄距离有500米。种猪场周边只有东面一条小水沟,水沟水较为清澈,没有明显污染物,也没有闻到特殊气味。蓝田河距离温氏种猪场在600米开外。环保部门要求温氏种猪场按照拟保留养殖场的环保要求,积极做好各项环保设施,杜绝环保违法事件发生,并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周边群众的环保安全。
畜禽禁养区规定及合法养殖要求根据《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畜禽禁养区范围的通告》(博府48号)及《博罗县畜禽养殖场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博府函238号),位于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一律禁止从事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外的养殖场需按照相关规定,在完善相关排污设施、证照申领的前提下,进行合法养殖。
对于不符合保留条件的养殖场,若无完善相关排污设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将责令镇政府限期清理关闭,逾期未清理的,由镇政府组织实施强制关停。对于当地农村农民利用自留土地进行少量养殖的(牛5头及以下、猪20头及以下、家禽500只及以下),可不清理,但必须配套相关适应的污水处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村民生活。超出许可范围养殖的,必须予以清理关闭或作减栏处理。
惠州市博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在2023年,博罗县开展了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旨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该项目建立了粪肥还田示范面积共计10万亩。共有四家企业提交了申报材料,经过专家评审,确定了各企业的承担面积和财政资金安排。
具体来说,惠州众原环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示范还田面积 万亩,拟安排财政资金650万元;惠州市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示范还田面积 万亩,拟安排财政资金 万元;惠州市绿之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示范还田面积 万亩,拟安排财政资金50万元;惠州奇的农业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示范还田面积 万亩,拟安排财政资金50万元。
惠州博罗的养殖政策主要包括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要求、畜禽禁养区的规定及合法养殖的要求,以及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的措施。这些政策旨在保护环境、规范养殖行为,并推动农业的绿色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