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标准化养殖
洮南市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洮南市人民政府为了加快全市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提高养殖转型升级和组织化程度,推动富民强村进程,制定了如下扶持政策:
一、鼓励扶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对奶牛存栏300头以上、肉牛基础母牛存栏200头以上或年出栏育肥牛500头以上、可繁基础母羊存栏10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3000只以上、基础母驴存栏100头以上或年出栏肉驴200头以上、蛋鸡存栏3万只以上并实行了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五化”建设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合作社给予政策扶持。
二、鼓励扶持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对由合作社实行“统一建设、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给予政策扶持。
三、优先安排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用地项目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允许在草原、荒地及基本农田以外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般土地(包括坡耕地、机动地等非册内土地)或者在村屯搬迁后的闲置土地上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四、饲料地优先承包各地要从清理出的机动地中安排一部分土地做为饲料地优先承包给新建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合作社,专门开展青贮玉米、紫花苜蓿等优质饲料种植。
五、减免相关费用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涉及的用地管理费依法免收;土地复垦、植被恢复费保证金依法按下限执行;检疫费、水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费依法免收。
六、电力设施安装优先安排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电力设施安装,市农电部门优先安排,提供方便,只收取最低施工费;电价按养殖业电价收取。
七、道路铺设优先安排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需要进行铺设道路的,市交通部门优先安排,积极争取项目。
八、林木采伐优先安排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使用的林木,市林业部门优先安排采伐指标,予以批采,相关费用按最低标准收取。
九、水源井项目优先安排市水利部门要积极争取水源井项目,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
十、农机补贴优先安排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购进的青贮收储、饲料加工机械,进入国家、省农机补贴目录的,市农机部门按照补贴标准优先安排予以补贴。
十一、信贷资金支持对养殖合作社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申请信贷资金,市金融部门在贷款额度、期限等方面给予支持,并积极争取贴息。
十二、整合项目资金对国家、省扶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的补助奖励资金、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草变肉”项目资金、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扶贫资金、“一事一议”补助资金以及其它支持畜牧业生产的专项资金中能够用于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的,市政府统一安排,集中使用,优先用于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
十三、考核验收及资金补助新建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达到全市制定的各类畜种养殖场建设标准,且能积极履行禁牧义务、出栏前及时检疫、保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考核验收的给予以上优惠政策。同时,每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是由合作社建设的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由非合作社建设的给予3万元资金奖励。
十四、政策实施时间本政策从2013年1月起开始实施,至2017年12月末结束。
洮南市肉牛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吉林省洮南市积极发展肉牛产业,全市肉牛总量已达60613头,同比增长 %。洮南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规划了253块、总面积 公顷的肉牛养殖用地,用于破解肉牛产业发展后续用地难题。通过"政策+商业"保险双兜底方式解决养殖户后顾之忧,养殖户每头牛只需投入300元保费,即可获取2万元保额,用金融的有力杠杆,撬动全市肉牛产业跨越发展。洮南市还整合行业内技术专家,组建肉牛产业发展技术服务团队,下设牛场规划设计指导、科学养殖技术培训、繁育改良技术指导等7个小组,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