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乌龟繁育养殖厂的条件
开办乌龟繁育养殖厂的条件
开办乌龟繁育养殖厂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以下是详细的条件和手续:
一、场地要求1. 选址:养殖场应选择在安静、阳光充足、环境清洁的地方。避免选址在风口、污染源附近。
土地使用权:需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租用土地,需提供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
基础设施:养殖场需配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排污等。
二、环保要求1. 环境保护:养殖场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 污水处理:需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三、防疫要求1. 防疫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新建畜禽养殖场需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具体办证条件如下:
- 场所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规定; - 生产经营区域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有关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 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以及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 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 有完善的隔离消毒、购销台账、日常巡查等动物防疫制度; - 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四、证件办理1. 营业执照:个人经营者需凭身份证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持法人证明及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检验检疫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税务登记证: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建设施工许可证: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税务登记证》等,到建设局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
五、乌龟养殖特殊要求1.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养殖乌龟(不包括鳄龟、巴西龟等外来物种)需向省农业农村厅申请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 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从事乌龟苗种繁育需申请办理《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六、其他注意事项1. 禁止养殖区域: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内开办养殖场。
- 基本农田保护: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养殖业。
通过满足上述条件和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合法开办乌龟繁育养殖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