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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养殖补贴政策文件

2025-02-17 10:07:48 次浏览

郎溪县养殖补贴政策文件

文件名称:郎溪县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补助资金政策与标准#### 发布时间:2022-06-09#### 中共郎溪县委郎溪县人民政府

为推进郎溪县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奖补内容及标准

(二)支持农产品品牌创建4. 新增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认证的,分别给予奖励2万元,3万元;新增绿色、有机(需部门审查备案)农产品认证的,每个产品分别给予奖励1万元,2万元;新登记产品的,奖励5万元。

  1. 安排参加全国农交会的经营主体给予宣传补贴和农产品损耗补助,每个一次性补助1万元;参加合肥、上海等长三角地区各类农交会的,每个一次性补助 万元。

  2. 安排20万元,用于“生态郎溪、绿色产品”品牌宣传活动。

(三)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7. 对新增市级、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新增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奖励3万元;获评省级、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

  1. 对市级以上(含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规范化农民合作社、社会化示范服务组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贷款,按照年度实际支付银行贷款利息40%贴息,每个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四)促进三产融合发展9. 对新创的全国四星、五星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每个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奖励;获得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每个给予2万元奖励;获省级、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奖励。

  1. 对列入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点的,每个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奖励10万元;获市级、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

(五)加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12. 对当年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示范场(小区)的,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对当年获得认证的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每个基地奖励10万元。

  1. 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园的,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奖补流程(一)项目备案。凡验收类项目一律实行项目备案制。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向所在乡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送相关部门备案。

(二)项目初审。乡镇政府负责项目初审,并填写项目实施情况表和初审汇总表,初审合格后,送相关部门。

(三)组织验收。由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补贴对象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复核。

(四)公示公开。相关部门负责将拟兑现奖补的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资金发放。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安排转账发放。

附则该政策文件详细描述了郎溪县对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专项资金安排和奖补范围,涵盖了农产品加工转型升级、农产品品牌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三产融合发展、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等多个方面。

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文件名称:郎溪县2019年省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奖励补助企业#### 发布时间:2020-06-23#### 郎溪县政府网站

该文件提到了郎溪县建平镇大山水产养殖家庭农场和郎溪县稻草帽生态畜禽养殖场等作为奖励补助企业,表明郎溪县政府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方面给予了相关企业具体的奖励和补助。

郎溪县的养殖补贴政策主要包含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专项资金安排和奖补范围内,具体包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三产融合发展的促进以及农业示范基地的建设等方面。还有针对具体企业的奖励补助措施。这些政策文件为郎溪县的养殖户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支持,有助于推动当地养殖业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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