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农民养殖的新政策
国家对农民养殖的新政策
政策变化与审批要求
、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养殖项目占一般耕地应经批准,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这意味着今后养殖项目不能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即使少量且能补划也不行。占用一般耕地的养殖项目也需要严格控制,并需落实“进出平衡”政策。具体政策措施需要由县级政府细化。
财政补贴与用地管理
为了支持农民养殖,国家出台了多项财政补贴政策。例如,规模以上的养殖户可以享受定期检疫检验服务,同时还可以获得一定的财政补贴,以降低其养殖成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养殖用地的审批与管理
对于养殖用地的审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养殖用地审批需要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具体的审批时间和服务流程可以咨询当地人民政府。
其他相关政策
国土资源部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这进一步明确了养殖用地的性质和管理要求,旨在简化审批流程,支持农民养殖。
补贴标准与申请条件
国家对畜禽防疫实施强制免疫政策,对散养户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结合平常补防补免,免费提供强制免疫疫苗。规模养殖场实行疫苗自主采购,推行强免疫苗补助。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申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规模标准为: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100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蛋禽年存栏2000只以上。
总体来看,国家对农民养殖的新政策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占用一般耕地,养殖项目需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财政补贴与支持:加大对养殖户的财政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提供定期检疫检验服务。
简化养殖用地审批:对于符合条件的养殖用地,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鼓励规模化养殖。
明确养殖用地性质: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规范养殖业的发展,保护耕地资源,同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补贴,帮助农民更好地从事养殖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