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奶牛的政策
养殖奶牛的政策
1. 国家养牛补贴政策
根据《国家养牛补贴政策》规定,对于个体养殖户的补贴标准如下:
养殖规模在3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50元。
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100元。
养殖规模在10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200元。
养殖规模在200头以上的,每头牛最高可获得当地政府补贴500元。
对于养殖奶牛的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养殖规模在3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50元。
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100元。
养殖规模在10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200元。
养殖规模在200头以上的,每头牛最高补贴500元。
2. 地方政府的支持政策
例如,乌兰察布市为了落实奶业振兴政策,制定了以下支持措施:
对使用优质性控冻精的牧场进行补贴,每支再增加补贴60元,市、县两级按照3:7的比例配套资金。
对贷款购买奶牛的养殖场(户)进行贴息,贴息比例为2%。
鼓励扶持饲草产业发展,通过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的方式,对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饲草料的企业、合作社和农牧民,在种植、贮草棚建设、青贮玉米等生产环节给予支持。
支持地方特色乳制品企业生鲜乳加工,对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的地方特色乳制品手工坊,或已获得SC认证的乳制品加工企业,在企业生鲜乳加工方面给予支持。
推动乳品企业品牌建设,大力发展“乌兰察布酸奶”区域公用品牌,全力支持企业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新认定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支持奶业发展质量安全建设,提高全市奶牛养殖产业链服务水平和奶源质量保障能力,支持养殖场能繁母牛使用国内外排名靠前的奶牛优质性控冻精和性控胚胎,推动良种奶牛扩繁质量和数量同步发展;加快奶牛人工授精站点建设,重点在配种站点的器械设备、人员培训、冷配技术宣传推广等方面予以支持;建立专业技术服务队伍,派驻服务各牧场,开展营养配方、疫病检测、技术更新、信息共享、技术培训等奶牛养殖产业服务工作。
加强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建设,鼓励企业与农户建立饲草收储订单合作、奶牛养殖股份合作、土地流转、劳务就业等利益联结机制,对农企利益联结紧密、带动当地农民就业、生产效益突出的养殖企业给予相关项目资金支持。
3.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七条,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强制免疫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保证可追溯。
养殖奶牛的政策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补贴和支持措施。国家层面的补贴政策根据养殖规模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地方政府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额外的支持和补贴,以促进当地奶业的发展。同时,法律法规也对养殖过程中的防疫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