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养殖政策规定最新文件
达州养殖政策规定最新文件
以下是关于达州养殖政策规定最新文件的相关信息:
养殖用地政策
用地政策:
根据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楚店镇的政策,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养殖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
新建畜禽养殖设施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
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
环保政策:
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
其他畜禽品种和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贷款政策:
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为符合担保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降低担保费用,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
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生猪、牛羊等畜禽活体抵押贷款业务正在试点开展,请咨询当地金融部门。
良种补贴政策:
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在安徽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对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
2022年的良种补贴项目情况暂不清楚。
资源化利用政策:
2021年,国家和安徽省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机肥推广项目,有关资金已经下拨到有关县(市、区),由各地组织实施。
后期情况请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其他政策:
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畜种的养殖场户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政策性保险。
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可享受用水、用电优惠扶持政策。
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政策变化: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规定: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
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对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全面收紧,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
今后养殖项目不再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少量且能补划也不行。占一般耕地的也要严格控制,并需落实“进出平衡”。
生态养猪及其相关补贴政策
生态养猪补贴政策:
发酵床是利用全新的自然农业理念,结合现代微生物发酵处理技术提出的一种环保、安全、有效的生态养猪法。
应用发酵床养殖的用户可以根据国家政策向当地申报补贴。
附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项目申报条件:
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
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
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具体标准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执行。
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项目建设内容:
- 中央投资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并达到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剩余资金可适当安排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
达州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减抗行动:
- 达州市深入实施养殖场“减抗”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