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家禽养殖补贴政策
青海省家禽养殖补贴政策
以下是青海省家禽养殖相关的补贴政策:
生猪大县奖励政策这项政策专项用于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政策实施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进行。
能繁母猪保险政策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推进能繁母猪保险。中央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地区包括中西部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直属垦区。其中,中西部地区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50%,地方财政补贴30%,养猪场户承担20%;东部地区由地方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
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国家每年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
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该项目由农业部支持,主要支持生猪、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等畜种。肉牛、肉羊项目优先支持饲养母畜的标准化养殖场。
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国家选择一批畜禽粪污处理利用问题比较突出,且具有能够就近消纳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条件的县(市),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试点探索能够推广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处理技术和商业化模式。
动物防疫补贴政策包括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畜禽疫病捕杀补助政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水电等政策
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发展养殖,免收地下水资源费,享受农业用电价格。
畜禽良种补贴新建规模养殖场当年从县外或本县种畜禽养殖场引进优良畜禽品种(规模场标准为:羊存栏500只以上,牛存栏50头以上,猪出栏1000头以上,鸡存栏10000只以上),种公羊补贴3000元/只,种林麝补贴3000元/只,能繁母牛补贴3000元/头,能繁母猪补贴1000元/头,能繁母羊补贴300元/只,能繁母林麝补贴3000元/只,蛋鸡苗补贴2元/只。
标准化圈舍建设补贴支持证照齐全的规模养殖场、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扩建标准化养殖圈舍。新建、扩建标准化养殖圈舍1000m²以上的,补贴200元/m²。
饲草加工利用补贴鼓励应用先进技术对饲草进行加工处理,提高饲草料的适口性和利用率。当年新建且符合建设标准的青(黄)贮窖在300m³以上的每立方米补助60元。完成饲草青贮(黄贮)的,每吨运输费用补助30元。
公司+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养殖补贴鼓励公司+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养殖发展模式,羊每只减免购羊款200元,牛每头减免购牛款1500元,减免款项由政府补助种畜禽养殖场。
农产品品牌建设类奖补对“三品一标”认证中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证书的企业,按认证产品数量分别奖补2万元、3万元;对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的机构,每认证一个产品,奖补5万元。获得SC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加工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主导或者参与制定省、市级标准的,奖补3万元。
农产品展销补助对参加各类农博会或其它特色农展会的,省外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每次补贴5000元;省内市外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每次补贴3000元;市内县外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每次补贴2000元;县内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每次补贴500元。
农业基础设施类奖补对新建的贮藏窖、通风库、预冷库、气调贮藏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