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农村养殖政策
茂名市畜禽养殖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制定背景茂名市是广东省畜禽养殖大市,面临着疫情高风险、质量高要求、环保高标准等外部环境难题,以及屠宰加工流通方式落后、畜禽种业结构简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等内部结构短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工作部署,解决这些问题,促进茂名市畜禽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茂名市畜禽养殖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主要内容《规划》包括七个部分,涵盖了茂名市畜禽养殖产业的发展成效、面临的形势、发展目标、科学布局、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保障措施等内容。
发展目标到2025年,茂名市畜禽养殖业整体竞争力稳步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基本构建起质量安全、绿色生态、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现代畜禽养殖产业体系。
总体布局重点规划“一带、两区”的产业布局,形成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茂名市畜禽养殖发展新格局。一带:即生猪优势产业带,以国道207为纵轴线,连通省道285、283线(高州、化州沿线有关镇和街道)打造生猪优势产业带,引导和支持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全产业链布局。
重点工程及投资《规划》明确了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以推动畜禽养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茂名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扶持政策
培育扶持情况茂名市通过“市场带动,政府推动”方式,落实搭平台、争项目、唱品牌三大举措,帮助和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全市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0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6400多家,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的家庭农场近19000个,数量居全省第二。
政策支持凡是进入产业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享受广东省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21条政策措施优惠。茂名市还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和行动方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发展方向和保障。
区域品牌建设茂名市积极搭建政企交流平台,倾听企业意见,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同时,致力于提高区域品牌价值,积极组织申报创建农产品区域品牌,有效促进行业经营主体产品质量的提升。目前,茂名拥有“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产品94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4个,“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15个,数量居全省前列。
农村养殖占地规定
规定内容农村用于养殖占地,应该是未利用的空闲地,办理成产业化用地,然后在建场养殖,办理相关养殖证件。如果是撂荒地或林地搞养殖,都要办理征占手续。对于耕地,法律是不允许在其上搞养殖的。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茂名市在畜禽养殖产业方面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支持,致力于推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同时,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扶持方面,也有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在农村养殖占地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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