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养殖政策文件
浏阳市2023年养殖相关政策文件概述
以下是关于浏阳市2023年养殖相关政策文件的详细概述:
1. 2023年上半年工作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3-07-05 主要内容:
粮油生产方面: 制定并印发《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和《浏阳市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成立稳定粮食生产工作专班,成功发放首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畜禽养殖方面: 生猪存栏 万头,累计出栏 万头;羊存栏 万只,累计出栏 万只。完成了278家养殖场安全生产现场指导工作,推荐申报养殖主体23家。
经作生产方面: 蔬菜播种(复种)面积 万亩,总产量 万吨。
农机应用方面: 实现早稻机耕面积 万亩,机械化种植面积 万亩。
养殖污染防治方面: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下阶段工作计划:
推动畜牧养殖产业化发展: 力争2023年出栏生猪140万头以上,推进优质湘猪工程项目,发展浏阳黑山羊产业,新投产万头以上规模养猪场4个。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力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 万亩以上,年产量稳定在 万吨以上。
提高蔬菜生产能力: 推广应用设施栽培,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推进农业机械化应用: 培育区域性农机服务龙头,发展2家以上的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推进绿色循环农业发展: 持续推广测土配方工作,提高效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使用量。
2. 浏阳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0-02-17 主要内容:
出台背景: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措施,要求地方立即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适用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养殖规模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禁养区域: 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对禁养区进行规范管理。
3. 浏阳河流域500米-10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退出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7-04 主要内容:
目的: 保护和改善浏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农业、农村环境,为浏阳河水质稳定达标奠定良好基础。
具体内容: 规定在2018年10月底之前,浏阳河流域枨冲段沿岸500米-1000米范围内,栏舍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或存栏生猪20头以上、鸡500羽以上、牛5头以上、羊3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全面退出畜禽养殖,并拆除养殖功能性设施。
奖励措施: (户),给予奖补。
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刘刚为顾问、镇长章学良为组长的退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综合协调组、宣传发动组、集中攻坚组、资金后勤保障组、整治提升组、监督检查组等六个具体事务工作组。
通过上述文件内容,可以了解到浏阳市在养殖业方面的政策重点在于推动产业化发展、稳定粮食生产、提高蔬菜生产能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应用和绿色循环农业发展,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禁养区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