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地区水产养殖补贴政策
湖北地区水产养殖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养殖池塘业主:这类业主可以申请相应的补贴,以促进其养殖业的发展。
领有《水域滩涂养殖使证》的鮰鱼网箱养殖户及企业:这些养殖户和企业可以享受到特定的补贴政策,以支持其特色养殖业的发展。
领有《苗种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个人:对于那些在改造精养鱼池方面有所投入的生产企业或个人,也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补贴。
二、补贴范围补贴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养殖池塘:对于集中连片养殖30亩以上的业主,可以申请每亩不低于1200元的资金补助。
鮰鱼网箱养殖:针对领有《水域滩涂养殖使证》的养殖户及企业,可以享受到特定的补贴政策。
精养鱼池:对于领有《苗种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个人,如果其改造精养鱼池面积在100亩以上,也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补贴。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养殖池塘:每亩不低于1200元的资金补助。
鮰鱼网箱养殖:每口网箱补贴160元。
精养鱼池:每亩补贴100元。
四、申请程序申请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业主申报:业主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方案、池塘流转合同、申报主体财务收支情况表等。
街镇初审上报:街镇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委。
专家评审:区农业农村委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申请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实施对象。
公示:评审结果将在相关平台上进行公示。
下达项目通知:最终确定的项目将会收到正式的项目通知。
五、咨询与受理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以下单位:
- 咨询电话:023-858809182. 受理单位:綦江区农业农村委水产站
湖北地区的水产养殖补贴政策主要针对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养殖池塘业主、领有《水域滩涂养殖使证》的鮰鱼网箱养殖户及企业、领有《苗种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个人。具体的补贴标准和申请程序可以参照上述内容。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相关的咨询和受理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