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奶牛养殖业扶持政策
国家对奶牛养殖业的扶持政策
国家实行奶牛政策性保险工作。这项政策的承保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承保条件的存栏奶牛。具体的承保条件包括:
投保奶牛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按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奶牛必须具有清晰的防疫标识。
饲养场(户)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投保时奶牛畜龄在 周岁(含)至7周岁(不含)之间。
投保的奶牛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含)以上。
保费由中央补贴40%,地方各级财政补贴40%,投保养殖场(户)承担20%,即养殖户缴纳80元。
奶牛养殖小区补助新建成的小区(存栏奶牛达到100头以上,入区5户以上)每处补助60万元;升级改造小区每处补助30万元。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小区机械挤奶厅、粪污处理池、青贮池和消毒通道等公用设施建设。
粪污处理示范项目存栏奶牛200头(含)以上的规模场可申报该类项目。其他条件包括:
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办理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种畜禽养殖场须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013年以来建设的畜禽养殖场需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
养殖场需通过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
应具备2公里半径内自有或长期租赁的粪污消纳土地。
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存栏奶牛300头以上的规模场可申报该类项目。其他条件包括:
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无公害产地产品认证等证明材料。
或2016年7月底前已申报2016年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且经市畜牧兽医局验收合格。
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通过无公害产地认证。
根据上级确定的数额择优扶持,建设内容经上级业务和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可获得50万元财政扶持。
该项目养殖场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金额的50%。
对奶牛养殖场能繁母牛使用优质性控冻精给予补贴。在自治区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每支再增加补贴60元,市、县两级按照3:7的比例配套资金。
贷款购买奶牛的贴息政策对贷款购买奶牛的养殖场(户)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比例为2%。
饲草产业发展扶持通过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的方式,对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饲草料的企业、合作社和农牧民,在种植、贮草棚建设、青贮玉米等生产环节给予支持。
地方特色乳制品企业生鲜乳加工支持为引导下游乳品加工链条更好更快发展,对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的地方特色乳制品手工坊,或已获得SC认证的乳制品加工企业,在企业生鲜乳加工方面给予支持。
乳品企业品牌建设支持
立足"原味乌兰察布"品牌建设体系,大力发展"乌兰察布酸奶"区域公用品牌,夯实品牌建设配套产业基础,全力支持企业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新认定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奶业发展质量安全建设支持提高全市奶牛养殖产业链服务水平和奶源质量保障能力,支持养殖场能繁母牛使用国内外排名靠前的奶牛优质性控冻精和性控胚胎,推动良种奶牛扩繁质量和数量同步发展;加快奶牛人工授精站点建设,重点在配种站点的器械设备、人员培训、冷配技术宣传推广等方面予以支持;建立专业技术服务队伍,派驻服务各牧场,开展营养配方、疫病检测、技术更新、信息共享、技术培训等奶牛养殖产业服务工作。
农企利益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