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广河县畜牧养殖补贴标准

2025-02-14 10:35:34 次浏览

广河县畜牧养殖补贴标准

广河县为了支持和促进当地畜牧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以下是广河县畜牧养殖补贴的具体标准:

1. 生猪保险补贴- 饲养优质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交保费6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保额为1000元。

  • 饲养商品猪每头每年交保费1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7元、养殖户承担3元,保额为400元。

2.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补贴- 年出栏300-499头养殖场,每个场平均补助10万元。

  • 年出栏500-999头养殖场,每个场平均补助25万元。

  • 年出栏1000-1999头养殖场,每个场平均补助50万元。

  • 年出栏2000-2999头养殖场,每个场平均补助70万元。

  •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每个场平均补助80万元。

3. 人工授精液补贴- 每窝补助20元。

4. 动物防疫补贴-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政府组织招标采购;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

  • 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国家对因上述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养殖场(户)按比例承担。

  • 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劳务补助。

  •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国家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 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国家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元,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5. 其他补贴- 根据《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积极为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鼓励将猪舍等地上附着物、生猪等作为反担保措施。对在保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场户实施展期担保,并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无还本续贷;对单户养殖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对于200万元-1000万元(含)之间的担保项目,可纳入"双控"考核范围,并可按规定享受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减轻养殖户的经济负担,提高养殖效率,保障动物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养殖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应的补贴,以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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