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成都市生猪养殖补贴政策

2025-02-14 10:32:40 次浏览

成都市生猪养殖补贴政策

一、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

对于生猪产能年出栏在2000头至50000头之间的养殖户,可以享受到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该补助包括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补贴,补助金额不超过建设投资的30%,具体金额在50万元到500万元之间。

申请流程:1. 填写申报表。

  1. 经过农业农村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审核。

  2. 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即可领取补贴。

二、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保险补贴

能繁母猪保额1000元,能够补贴60元;育肥猪保额500元,补贴30元。当养殖的生猪发生高传染性疫病,需要进行强制性扑杀时,每头能繁母猪或育肥猪将按保险金额减去政府扑杀金额后赔付。

申请流程:1. 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进行投保实行。

三、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

对于强制扑杀的带有非洲猪瘟的生猪及人工饲养的野猪,按照1200元/头进行补助。各地可根据生猪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补助标准。

四、生猪良种补贴

对母猪养殖场户购买使用良种猪精液进行补贴,以推广人工授精技术。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额不超过40元。

申请流程:1. 向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招标。

  1. 由中标种公猪站按补贴价格对当地母猪养殖场户开展供应和人工授精服务。

五、成都市“猪十条”政策

成都市出台了《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简称“猪十条”),旨在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具体措施包括:

  1. 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生猪发展建设任务

  2. 着力加强现代良繁体系建设

  3. 加快推进生猪产业绿色发展

  4. 全面提升生物安全水平

  5. 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

  6. 全力保障生猪产业发展用地

  7. 强化生猪产业金融支持

  8. 完善猪肉市场供应保障机制

  9. 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保障

六、育种企业奖励

对通过国家、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认定的育种企业,由成都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种猪企业经批准从国外引进纯外血原种猪的,由成都市级财政给予4000元/头一次性补贴;从国内引进祖代(纯种)种猪,由成都市财政给予1000元/头一次性补贴。

七、养殖安全与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

强化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相关区(市)县政府要加强核心育种场、地方品种保种场(备份场)、种猪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周边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对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生猪小散养殖场(户)进行规范管理。

八、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补贴对象:1. 登记备案的生猪养殖场(户)。

  1.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

补贴范围:在饲养过程中病死的生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交由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

补贴标准:1. 养殖场(户)20元/头。

  1. 病死无害化处理中心60元/头。

申请程序:1. 出现生猪死亡后上报所在乡镇。

  1. 乡镇现场核实后由病死猪处理中心收集处理。

  2. 乡镇每月汇总上报至区农粮局,区农粮局汇总每月上报至市农粮局。

九、其他补贴政策

对于生猪养殖规模不同的养殖户,有不同的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1. 生猪养殖规模3000头以上的,补贴80万

  2. 生猪养殖规模2000到2999头的,补贴60万

  3. 生猪养殖规模1000到1999头的,补贴40万

  4. **生猪养殖规模500到999头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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