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虞城种植养殖补贴政策

2025-02-14 10:30:34 次浏览

虞城种植养殖补贴政策

种植业补贴政策

  1. 农民种粮补贴 - 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按计税面积每亩分别为 元、 元。

    • 水稻早、中、晚良种补贴和棉花良种补贴:按种植面积每亩各15元。

    • 双季稻补贴:按种植面积每亩另加 元。

    • 油菜、玉米、 良种补贴:按种植面积每亩10元。

  2. 退耕还林生活补助 - 未到期退耕还林生活补助:每亩20元,粮食补助每亩210元。

    • 完善退耕还林生活补助:每亩20元,管护费补助每亩105元。

    • 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每亩 元。

  3.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 小学每人每学年:1000元。

    • 初中每人每学年:1250元。

    • 37个县农村(不含县镇)义务教育学生每学年营养餐补助:每人600元。

  4.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 农村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妻满60周岁后,每年每人奖励960元。

    •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5-20元的保健费。
  5. 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补助 - 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6. 农机具购买补贴 - 国家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

养殖业补贴政策

目前提供的信息中没有直接提到养殖业的具体补贴政策。例如农机具购买补贴等,这些政策同样适用于养殖业。

涉农收费政策

  1. 农村义务教育 - 实行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

    • 教辅资料的征订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和"一教一辅"的原则

    • 不得强制学生在校就餐,不得按学期收取餐费

    • 不得向学生同时收取新农合和城镇居民两种保险

    • 不得要求学生订购校服

  2. 农民建房 - 国土部门收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5元,建设部门收取《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

    • 对于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除缴纳耕地占用税外,严禁向农民收取耕地开垦费等其他费用,严禁以占用耕地名义向建房农户乱罚款
  3. 农村电网改造 - 不得向农民收取户表费、线路费等费用

    • 电力部门不得将农网改造工程资金缺口和施工生活费转嫁给村级组织

    • 农民承担了抬杆挖洞、立杆放线等劳务的,电力部门应支付劳务工资

  4. 计划生育 - 办理生育证不准收取任何费用

    • 对超生一胎的对象按照上年度农民收入的2-6倍收取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3倍收费
  5. 婚姻登记 - 办理结婚证只收证书工本费,精装本每对9元,简装本每对2元

    • 办理离婚证收取证书工本费每对9元
  6. 居民身份证办理 - 公安部门办理居民身份证,收取证书工本费每证20元,补办居民身份证每证收费40元

  7. 新农合缴费 - 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 缴费方式由农民选择,可以直接在新农合窗口缴费,也可以由村组干部代收代交,还可以委托金融机构代收代缴,但必须由农户与金融机构签订扣款协议书
  8. - 500元,村集体年收入超过5万元的,1000元

村民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政策

  1. 村民民主议事

    • **一事一议项目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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