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养殖新政策出台
合作社养殖新政策出台
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合作社养殖新政策”出台的信息。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国家继续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建设和改造。具体政策如下:
项目申报条件:
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
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
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
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
项目建设内容:
中央投资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达到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剩余资金可适当安排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
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和补贴
合作社在养殖过程中可以享受多种优惠政策和补贴,主要包括:
优惠政策:
土地流转补贴。
税收减免。
用水用电优惠。
补贴类政策:
贷款补贴。
购机补贴。
种粮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
专项扶持:
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项目:单笔贷款不低于100万,不高于6000万。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扶持资金80-160万。
资金扶持和金融服务
为了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国家还提供以下资金扶持和金融服务: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
各项支农资金将适当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等级评定。
对于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种贴息贷款项目和小额贷款上给予倾斜。
农村信用社将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税收、用地和农产品运输优惠政策
合作社还可以享受以下税收、用地和农产品运输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
用地优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养殖基地以及发展花卉苗木所需用地,在不改变农用地用途的情况下,依法给予积极支持。
农产品运输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法整车装载自产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享受广东省建设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待遇。
提升合作社经营能力
国家鼓励合作社提升经营能力,拓展国内外市场:
提升经营能力。
拓展国外市场:鼓励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出口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当地市外经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积极拓展国外市场。
虽然没有具体的“合作社养殖新政策”出台,但现有的政策和措施已经为合作社在养殖业的发展提供了全面的支持和保障。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积极申请和利用这些政策和资源,推动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